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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助力“绿色中国”建设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 时间:2018.03.15

 许文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财政积极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要求,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财税政策,大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助力“绿色中国”。

在创新机制方面,中央财政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建设。一是推动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中央财政积极推动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资金补偿及产业转移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二是推动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立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要求,2016年以来,财政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制定国家公园试点方案和总体实施规划,参与研究制定《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并研究起草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财政保障机制方案。三是推动生态环保事权划分。财政部逐步加大保障力度,推动重要区域、跨界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持续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改革,在大气、水、土壤方面建成国家环境监测直管网。

  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方面,中央财政主要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一是积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财政部先后落实“大气十条”“水十条”和“土十条”的要求,于2013年、2015年和2016年分别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大气专项资金规模从2013年的50亿元逐年增加到2017年的160亿元,水专项资金2017年为115亿元,土壤专项资金2017年为65亿元,用于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自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推动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推动长江经济带保护和修复等,支持各省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污染土壤修复与治理等,以及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域治理示范工作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二是深化农村环境整治。2008年中央财政出台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重点支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农村环境整治任务。2017年中央财政下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60亿元,并在资金分配上进一步突出重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

  在建立绿色税收政策体系方面,中央财政强化税收对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调节作用。一是不断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增强税制的绿色度。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排污费改税,出台环境保护税法;调整完善消费税征收政策,于2014至2015年先后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将非环保的电池和涂料纳入征收范围。二是完善有关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风力、光伏、核能、生物质、煤层气发电等清洁能源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实施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超税负返还等优惠政策;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节能节水项目所得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给予按投资额10%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和船舶,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等。

  总体看,目前我国初步建立了促进绿色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体制逐步形成,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生态文明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等持续下降,能源结构优化;生态保护和修复进展显著,2017年完成退耕还林还草1230万亩。

  (作者单位: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责任编辑:罗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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