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各地认真配合省委环保督察工作
来源:商洛之窗 作者: 时间:2017.10.18
本报讯 (记者 陈波 谢非)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商洛工作动员会召开之后,我市各地扎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研究制定边整边改措施,确保省委环保督察工作在商顺利开展。
丹凤县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成立了县配合省委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工作方案,对全县配合环保督察工作作了全面细致部署,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责任,加强沟通、理顺机制,形成了工作合力。全县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问题,分析研判问题产生根源,落细落小措施。同时,成立了县级联合执法检查组,全力配合保障省委环保督察工作,确保督察组检查出的问题和自查出的问题逐条得到彻底整改。
商南县制定了配合省委环保督察工作方案,成立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配合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综合协调、资料材料、信访督办、服务保障、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各环委会成员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抽调专人负责资料报送等工作。同时,进一步严肃资料报送、信访案件办理、下沉检查等重点工作纪律,对因工作不力,在督察期间被批评或通报的,将从严实施问责追责。
柞水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省委环保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及严肃性,增强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配合做好省委环保督察巡查各项工作。要按照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按区域、分行业全面做好环保督察的联动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要强化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力、动作迟缓、工作滞后,影响省委环保督察工作正常进行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商洛高新区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掌握企业的排污信息、环保措施落实情况,逐企业建立环境管理动态档案。对排查出来的环境问题,严格整治要求,强化执法手段,确保企业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各行业准入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落后产能的企业,坚决不予立项审批。对偷排偷放、未批先建、未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商州区环保部门,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同时,积极配合督察组工作,对督查组交办的问题和案件,不回避、不推诿,及时办理、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