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打响全面治水攻坚战
来源:山西日报 作者: 时间:2016.02.25
记者2月16日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日前山西省正式印发《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拉开全面治水攻坚战。《方案》提出,要优先治理水污染严重区域和保护水环境良好区域,集中力量推进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重点抓好影响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饮用水安全保障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的水体较大幅度减少。
《方案》提出,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的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黄河流域整体水质由重度污染改善至中度污染,其中汾河流域中下游水质进一步改善,海河流域在轻度污染的基础上持续改善;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城市黑臭水体污染问题基本解决;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重点流域水生态系统退化趋势得到扭转;全省水环境管理、执法、监测、预警及应急能力显著提高。到2030年,力争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方案》明确了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442”总体任务布局,提出要围绕“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和城市黑臭水体”等四类水体水质目标,全面推进“控制污染物排放、节约保护水资源、保障水环境安全、推进流域生态保护”等4大重点任务。根据山西省水环境特点,要优先治理水污染严重区域和保护水环境良好区域,集中力量推进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重点抓好影响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饮用水安全保障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要突出“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强水环境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科技支撑”等4大保障措施,强化改革创新,突出政策、机制保障。要“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等两大组织实施保障。明确了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
据了解,为强化落实、明确任务,山西省政府制定了与各市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各市考核总体目标和分年度目标,同时,明确了各市应重点治理的区域、加强保护的河段、重点控制的污染源和主要措施,为各市有效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抓手,指明了方向。(记者 程国媛 通讯员 赵亮 王毅)
《方案》提出,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的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黄河流域整体水质由重度污染改善至中度污染,其中汾河流域中下游水质进一步改善,海河流域在轻度污染的基础上持续改善;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城市黑臭水体污染问题基本解决;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重点流域水生态系统退化趋势得到扭转;全省水环境管理、执法、监测、预警及应急能力显著提高。到2030年,力争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方案》明确了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442”总体任务布局,提出要围绕“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和城市黑臭水体”等四类水体水质目标,全面推进“控制污染物排放、节约保护水资源、保障水环境安全、推进流域生态保护”等4大重点任务。根据山西省水环境特点,要优先治理水污染严重区域和保护水环境良好区域,集中力量推进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重点抓好影响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饮用水安全保障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要突出“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强水环境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科技支撑”等4大保障措施,强化改革创新,突出政策、机制保障。要“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等两大组织实施保障。明确了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
据了解,为强化落实、明确任务,山西省政府制定了与各市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各市考核总体目标和分年度目标,同时,明确了各市应重点治理的区域、加强保护的河段、重点控制的污染源和主要措施,为各市有效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抓手,指明了方向。(记者 程国媛 通讯员 赵亮 王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