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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出台《关于加强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指导意见》

来源:四川省林业厅 作者: 时间:2016.01.29

  近日,四川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指导意见》,明确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要求。
  《意见》指出,生态脆弱地区既是四川省建成上游生态屏障的难点地区,也是全省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地区。加快推进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保护与修复,是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快构架国土生态安全体系的战略选择,是提升环境资源承载力、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是拓展农民就业创业渠道、促进同步实现小康的重要举措。
  《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总体目标,构建“有利于推动重点工程实施、有利于提升工程建设实效、有利于巩固工程建设成果、有利于调动社会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着力加强技术支撑、着力完善资金筹集、着力创新建管机制、着力强化质量管理、着力加强组织保障。
  《意见》明确,加强技术支撑,多渠道筹集资金,创新推进机制,强化质量管理,加强组织保障,到2020年,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修复机制全面建立,川西藏区土地沙化治理、退化湿地恢复取得初步进展,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取得一定成效,干旱干热河谷地区林草植被和地震灾区生态功能得到有效恢复,全省自然生态系统生态功能得到明显提升。到2030年,川西藏区沙化土地、岩溶地区石漠化和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得到有效治理,退化湿地恢复取得明显成效,地震灾区生态功能基本恢复到震前水平,生态脆弱地区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基本形成。(曾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