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努力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来源:江苏省林业局 作者: 时间:2016.01.27
江苏省林业局局长夏春胜在全省林业局长会议上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对“十三五”开好头、起好步十分关键。全省各级林业部门要落实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十三五”规划的总体思路,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江苏省《关于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报国家审批,标志着江苏省国有林场改革即将全面开展。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6号文件和省政府即将印发的实施意见,周密策划、精心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形成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要精心组织编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改革的具体目标、任务、措施和步骤,确保改革方向不走偏、不走样。要坚持公益取向原则,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提供生态公益服务,合理界定国有林场属性。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妥善安置职工,依法、民主、阳光操作,努力使广大职工享受到林场改革红利。
(二)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和森林抚育。扎实推进沿海、沿江、沿湖、沿河和沿路生态防护林建设,大力开展珍贵(乡土)树种用材林、优良笋(材)用竹林、木本油料等名特优新经济林培育等,扎实抓好杨树采伐更新工作,力求采一栽一。积极探索森林抚育新技术和新模式,着力培育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综合效益。扎实推进绿美乡村和城市森林建设,增加村庄和城镇整体绿量,提升绿化档次。认真抓好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加强林木良种选育推广工作,不断提升江苏省主要造林树种林木良种使用率。全年完成造林25万亩、森林抚育100万亩、新建绿化示范村500个。
(三)切实加强资源保护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批示精神,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宣传教育、火源管控、隐患排查、预警预报和值班值守,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严守林地生态保护红线,强化林地林权保护,狠抓重点公益林管理,确保面积稳中有升。及时分解下达“十三五”采伐限额指标,严控林地占用征收定额和林木采伐限额。加强森林资源监测,掌握消长动态。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自然栖息地保护、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全力推进第二次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进一步加大松材线虫病疫点更新改造力度,加强美国白蛾疫情监测和阻截防控,提高杨树病虫害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大力提升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水平。加强测报体系建设,提升测报水平。继续抓好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
(四)扎实推进湿地保护恢复。通过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水源保护区等建设,抢救性保护自然湿地资源,自然湿地保护率提高到44%。新建3-4处省级湿地公园,申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2-3个,新建湿地保护小区10个。督促指导太湖流域湿地生态恢复工作,加快对长江流域、淮河流域、沿海地区退化湿地恢复治理。开展重要湿地监测站点建设,加强监测评估。结合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等,建设湿地科普宣教平台。
(五)努力促进林业产业提档升级。促进杨树林板纸一体化、林木种苗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壮大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竹林培育利用、经济林果综合利用等特色产业。借力国有林场改革,高效综合利用林场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整合各类要素,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森林湿地生态旅游。加强林产品市场需求动态研究,积极搭建林产品市场发展公共平台,支持“互联网+林业”建设。继续组织林业企业开展合作交流,积极参与国家级林业展会活动,扶持引导国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发展。加强林业贴息贷款制度建设,努力发挥林业贴息贷款对林业产业发展的杠杆作用。
(六)着力提升依法治林水平。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协调,加快推进湿地保护立法。贯彻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持续抓实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林业执法培训,提高林业执法水平,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做好林业行政复议等工作。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继续深化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今年,新修订种子法颁布实施,对传统种子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切实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管。国家林业局已经启动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末位约谈制度,各地特别是种苗产销重点地区,要高度重视种苗质量监管工作。
(七)进一步强化林业支撑保障。各地要科学编制“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特别是沿海生态带、沿江生态带、平原杨树更新区等重点工程所涉市、县,要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深入研究,制定专项建设规划。2016年省级财政林业项目资金70%已切块下达,市、县林业项目资金管理统筹权加大,管理责任也同时加大,各地在项目申报和项目资金监管上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争取本级财政的扶持政策,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要积极组织申报,要建立健全林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强化项目资金全过程监管。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解三促”活动,努力以优良的机关作风带动林业系统行风政风持续向好转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干部清正廉洁意识,确保林业系统干部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一)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江苏省《关于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报国家审批,标志着江苏省国有林场改革即将全面开展。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6号文件和省政府即将印发的实施意见,周密策划、精心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形成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要精心组织编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改革的具体目标、任务、措施和步骤,确保改革方向不走偏、不走样。要坚持公益取向原则,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提供生态公益服务,合理界定国有林场属性。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妥善安置职工,依法、民主、阳光操作,努力使广大职工享受到林场改革红利。
(二)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和森林抚育。扎实推进沿海、沿江、沿湖、沿河和沿路生态防护林建设,大力开展珍贵(乡土)树种用材林、优良笋(材)用竹林、木本油料等名特优新经济林培育等,扎实抓好杨树采伐更新工作,力求采一栽一。积极探索森林抚育新技术和新模式,着力培育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综合效益。扎实推进绿美乡村和城市森林建设,增加村庄和城镇整体绿量,提升绿化档次。认真抓好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加强林木良种选育推广工作,不断提升江苏省主要造林树种林木良种使用率。全年完成造林25万亩、森林抚育100万亩、新建绿化示范村500个。
(三)切实加强资源保护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批示精神,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宣传教育、火源管控、隐患排查、预警预报和值班值守,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严守林地生态保护红线,强化林地林权保护,狠抓重点公益林管理,确保面积稳中有升。及时分解下达“十三五”采伐限额指标,严控林地占用征收定额和林木采伐限额。加强森林资源监测,掌握消长动态。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自然栖息地保护、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全力推进第二次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进一步加大松材线虫病疫点更新改造力度,加强美国白蛾疫情监测和阻截防控,提高杨树病虫害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大力提升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水平。加强测报体系建设,提升测报水平。继续抓好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
(四)扎实推进湿地保护恢复。通过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水源保护区等建设,抢救性保护自然湿地资源,自然湿地保护率提高到44%。新建3-4处省级湿地公园,申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2-3个,新建湿地保护小区10个。督促指导太湖流域湿地生态恢复工作,加快对长江流域、淮河流域、沿海地区退化湿地恢复治理。开展重要湿地监测站点建设,加强监测评估。结合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等,建设湿地科普宣教平台。
(五)努力促进林业产业提档升级。促进杨树林板纸一体化、林木种苗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壮大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竹林培育利用、经济林果综合利用等特色产业。借力国有林场改革,高效综合利用林场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整合各类要素,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森林湿地生态旅游。加强林产品市场需求动态研究,积极搭建林产品市场发展公共平台,支持“互联网+林业”建设。继续组织林业企业开展合作交流,积极参与国家级林业展会活动,扶持引导国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发展。加强林业贴息贷款制度建设,努力发挥林业贴息贷款对林业产业发展的杠杆作用。
(六)着力提升依法治林水平。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协调,加快推进湿地保护立法。贯彻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持续抓实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林业执法培训,提高林业执法水平,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做好林业行政复议等工作。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继续深化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今年,新修订种子法颁布实施,对传统种子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切实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管。国家林业局已经启动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末位约谈制度,各地特别是种苗产销重点地区,要高度重视种苗质量监管工作。
(七)进一步强化林业支撑保障。各地要科学编制“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特别是沿海生态带、沿江生态带、平原杨树更新区等重点工程所涉市、县,要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深入研究,制定专项建设规划。2016年省级财政林业项目资金70%已切块下达,市、县林业项目资金管理统筹权加大,管理责任也同时加大,各地在项目申报和项目资金监管上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争取本级财政的扶持政策,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要积极组织申报,要建立健全林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强化项目资金全过程监管。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解三促”活动,努力以优良的机关作风带动林业系统行风政风持续向好转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干部清正廉洁意识,确保林业系统干部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