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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十二五”林业生态建设回顾

来源:甘肃日报 作者: 时间:2016.01.14

“十二五”以来,全省林业生态建设立足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和大地增绿、农民增收两大目标,强化生态保护管理,加大资源培育力度,壮大林业产业经济,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努力构筑坚实的生态安全、高效的生态经济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三大体系。
  生态屏障建设深入推进
  “十二五”以来,我省依托退耕还林、天保工程、三北五期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建设生态安全屏障,绿化先行。“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落实中央和省级林业建设资金213.5亿元,比“十一五”期间增加73.66亿元。全省完成营造林面积1305.3万亩、森林抚育面积604.5万亩,新建义务植树基地2719个,累计义务植树4.64亿株。全省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2.06%,县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16.15%。
  绿化面积逐步扩大,造林质量也在稳步提高,全省年均造林面积保存率已经达到了97%以上。同时,我省还将1.23亿亩森林纳入森林管护和生态效益补偿,补偿资金高达46.62亿元。
  也正是在“十二五”期间,《甘肃省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得到国家批复。根据“四屏一廊”的建设布局,全省生态环境得以持续改善,其中,河西内陆河地区沙化土地封禁治理面积显著增加;陇东陇中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30%以上;甘南高原地区尕海、玛曲等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南部秦巴山地区生物多样性和森林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资源管护与林业产业齐发展
  生态建设,资源保护是重头戏。
  我省认真开展林业立法工作,制定颁布了《甘肃省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和《甘肃省陆生野生保护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全省林地、林权管理继续加强。编制印发了《甘肃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甘肃省落实林业生态红线方案》,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林地定额管理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根据全省森林资源第七次连续清查结果,全省森林覆盖率为11.28%,与第六次结果相比较,全省森林面积净增38.6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0.86个百分点,年均增长0.172%。
  绿色的增长也为林业产业提供了发展基础。
  我省全面推进以千万亩优质林果基地为重点的林业产业建设,全省林业产业发展呈现出良好态势。截至目前,全省经济林果面积达2103.1万亩,比“十一五”末增加了21.6%,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和优势的林果主产区,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376亿元。生态旅游取得新进展,全省新建国家森林公园4处,国家湿地公园6处,国家沙漠公园4处。
  林业重点改革全面深化
  在新时期下,要使生态建设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改革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根据国家要求,我省稳妥有序地推进了全省国有林场改革,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意见》,其中已经全面完成了庆阳市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创造出了国有林场改革“庆阳模式”,成为全国国有林场改革的标杆和样板。
  林业改革在推动生态建设发展的同时,还有效地刺激了生态经济的发展,一批和生态建设息息相关的企业、合作社、致富能人在陇原大地活跃起来,“大地增绿”和“农民增收”已经不再是一对矛盾,而成了相得益彰、共同发展的局面。
  在短短的5年间,我省在顺利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基础上,稳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在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林权流转、积极培育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15年,全省仅林下经济产值已达到67亿元以上。(记者  陈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