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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荒漠化沙化土地连续十年缩减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时间: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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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情况发布会。全国荒漠化、沙化土地有何变化?如何实现到2020年我国50%以上可治理的沙化土地要得到有效治理的目标?
  荒漠化土地比2009年净减少1.2万平方公里
  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显示,截至2014年,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261.1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27.20%,相比于2009年净减少12120平方公里,年均减少2424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172.1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17.93%,相比于2009年净减少9902平方公里,年均减少1980平方公里。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面积30.0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3.12%。实际有效治理的沙化土地面积20.37万平方公里,占沙化土地面积11.8%。
  我国荒漠化土地和沙化土地面积自2004年出现缩减以来,已经连续10年保持了“双缩减”。
  据介绍,荒漠化是指包括气候变异和人为活动在内的种种因素造成的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区的土地退化,这些地区的退化土地为荒漠化土地。沙化是指在各种气候条件下,由于各种因素形成的、地表呈现以沙(砾)物质为主要标志的土地退化,具有这种明显特征的退化土地为沙化土地。
  监测结果显示,相比于2009年,荒漠化和沙化程度呈现出由极重度向轻度转变的良好趋势。沙区植被状况进一步好转;区域风沙天气明显减少,北京地区平均每年出现2次,较上一个监测期减少63.0%。
  从1995年开始,我国每5年组织一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工作。“相比于第四次监测(2009年),第五次监测结果有明显好转,呈现整体遏制、持续缩减、功能增强的良好态势。这表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战略、实施的一系列重大工程、采取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说。  到2020年,力争50%以上可治理的沙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
  “虽然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整体呈缩小趋势,但是治理和保护的任务依然艰巨,”张建龙说,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分别占国土面积的1/4以上和1/6以上,是我国最为严重的生态问题。
  张建龙表示,沙区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系统脆弱,破坏容易恢复难。有明显沙化趋势的30.03万平方公里土地,如果保护利用不当,极易成为新的沙化土地;已有效治理的沙化土地中,初步治理的面积占55%,极易出现反复,后续巩固与恢复任务繁重;还有28万平方公里的暂不具备治理条件的沙化土地,亟待封禁保护。此外,无序开发建设现象严重。沙区开垦、超载放牧、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等问题突出。5年间沙区耕地和沙化耕地面积分别增加3.60%和8.76%。牲畜超载、内陆湖泊面积萎缩、河流断流现象时有发生,地下水位逐年下降。
  据专家研究,新疆塔里木河农业用水占比高达97%,近30年内蒙古湖泊个数和面积都减少了30%左右,科尔沁沙地农区地下水10年间下降了2.07米。这些都对沙区生态建设和植被保护构成了巨大威胁。
  今年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50%以上可治理的沙化土地要得到有效治理,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张建龙表示,“十三五”期间,全国需要完成10万平方公里的沙化土地治理任务。我国将坚持保护现有治理成果,实施重点工程,加大三北防护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沙区封禁保护工程的投资力度,以大工程带动面上的防沙治沙工作。
  同时创新机制,创新产权模式和投入补偿机制,把社会资本、银行资本、企业资本引进来,通过机制创新调动全社会参与防沙治沙。继续与重点省区政府签订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落实各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制。  尊重科学和自然规律,沙化土地可治理
  有人认为,在干旱的沙区大面积植树造林不合适,因而质疑沙区绿化及成效。
  对此,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永利表示,沙区造林有一定的特殊性,不能一概而论。国家林业局提倡的沙区造林是有条件的,在沙区或者干旱、半干旱地区的宜林地,也就是可以长树的地方造林。
  自1978年以来,国家先后在沙区实施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沙区森林资源稳步增长,林草覆盖率持续上升,沙区生态得到明显改善。“实践经验说明,只要尊重科学,按自然规律办事,造林是可以成活的,沙化土地是可以治理的。” 张永利说。
  防沙治沙,以自然恢复为主还是以人工造林为主?张建龙说,“我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分布区气候情况复杂。自然恢复要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方式。能够自然恢复的不要人工干预,自然恢复不了的一定要人工干预,这样能够更好更快地恢复好沙化土地,能够恢复生产力。”
  “十二五”以来,我国在沙区全面推行禁止滥开垦、滥放牧、滥樵采、滥用水资源等制度的同时,积极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试点工作。自2013年开始,范围包括内蒙古、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7个省、自治区,中央财政累计拨付补贴资金9亿元,启动实施封禁保护补贴试点县61个,累计封禁保护面积超过110万公顷。
  “总体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是一项投资少、见效快、效果好的防治措施,有效地遏制了沙化扩展,防止了人为破坏,保护了沙区生态。” 张建龙表示,下一步,国家林业局将进一步推进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