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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生态环境将终身追责

来源:健康报 作者: 时间:2015.09.24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特别是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和工业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加大对农村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资金投入力度。同时要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方案》提出,要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逐步增加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以地方补偿为主,中央财政给予支持。鼓励各地区开展生态补偿试点,推动在京津冀水源涵养区、广西广东九洲江、福建广东汀江-韩江等开展跨地区生态补偿试点。同时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建立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完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与环境风险程度、污染物种类等相匹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此外,还要全面推进大气和水等环境信息公开、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监管部门环境信息公开等。建立环境保护网络举报平台和举报制度,健全举报、听证、舆论监督等制度。

  《方案》要求,实行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制,对领导干部离任后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其需要承担责任的,实行终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