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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蓄电池行业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之路

来源:Feijiu网 作者: 时间:2015.09.23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重点,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加快建设美丽中国,使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今天这个大会正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为寻求我国蓄电池行业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之路而进行的有益探索和创新。
      当前,蓄电池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铅蓄电池生产国和出口国,随着电动自行车、汽车及光伏蓄电池的快速增长,铅酸蕃电池的需求量也必将保持很大幅度的增长。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铅矿资源濒临枯竭。随着铅酸蓄电池需求量的不断增长,再生铅行业也必将保持相应快的增长速度。中国每年约有300万吨的废铅酸蓄电池产生,废旧铅酸蓄电池是最主要的铅资源,从废蓄电池中回收再生铅已成为实现铅工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铅工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由于废铅酸蓄电池是一种有价值的“资源”,这决定了回收经营者乃至再生铅企业之间形成了“抢夺资源”的局面。部分非法经营小再生铅厂采购个体回收户无税销售货源、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导致其成本远远低于正规再生铅企业,其赢利能力、原料市场的竞争能力也远远高于正规再生铅企业。长此以往,正规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由于税收的压力无法与之竞争,将会导致更大部分废铅酸蓄电池流向设备简陋,技术落后,管理缺失的小再生铅作坊,必将带来废铅酸蓄电池再生过程中对环境的严重污染和资源能源的极大浪费。
      “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一个大问题,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加大对环境违法者的处罚力度。采取以日计罚的办法,直至企业达到达标排放为止。这样企业就会为其违法行为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环境犯罪的司法解释,也对有效执行环境法律、严厉打击环境犯罪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对违法排污、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致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同时,有关部门也进一步加大了监管力度,严把环保“关口”,提高环境准入门槛。这就为蓄电池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律和行政监管方面的保证。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把环境保护法的贯彻落实作为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加大了执法检查的力度。下一步,全国人大环资委将继续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环保法,以钉钉子的精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不断推动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