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林业厅采取措施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来源:海南省林业厅 作者: 时间:2015.07.09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7月9日讯 受“厄尔尼诺”现象和群众清明期间扫墓祭祖、农耕焚烧野草等活动的影响,今年5月至6月中旬,海南省发生多起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对此,海南省副省长何西庆高度重视,作出批示,要求森林公安机关要提高森林火灾破案率,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为认真贯彻落实何西庆副省长批示精神,海南省林业厅采取五项措施,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防火责任。要求各市县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森林防火人员岗位责任,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做到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
二是加大防火宣传,严控野外用火。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严格管控野外用火,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严禁火源进山入林,严格把好森林防火“第一关口”。
三是落实破案责任,加大案件查处。明确各级森林公安局局长为破案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协助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做好现场保护、调查取证工作。坚持做到三个“不放过”,即:火灾原因查不清不放过、火灾肇事者不抓不放过、不依法追究责任人不放过。对贻误战机、查办不力、工作失职的,追究其相关人员及分管领导的责任。
四是做好应急准备,提升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火险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高火险警报。同时,确保扑火人员按时到岗到位,及时检修扑火机具,补充扑火物资,科学布防兵力,全力做好扑火准备。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五是强化督促检查,落实责任追究。7月2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何西庆副省长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于7月25日前上报贯彻落实何西庆副省长批示精神情况,并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重点检查各地防火机构队伍、防火宣传、火源管理、火案查处等情况,对贯彻落实不力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高发态势,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维护生态环境。(解金勖)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防火责任。要求各市县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森林防火人员岗位责任,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做到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
二是加大防火宣传,严控野外用火。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严格管控野外用火,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严禁火源进山入林,严格把好森林防火“第一关口”。
三是落实破案责任,加大案件查处。明确各级森林公安局局长为破案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协助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做好现场保护、调查取证工作。坚持做到三个“不放过”,即:火灾原因查不清不放过、火灾肇事者不抓不放过、不依法追究责任人不放过。对贻误战机、查办不力、工作失职的,追究其相关人员及分管领导的责任。
四是做好应急准备,提升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火险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高火险警报。同时,确保扑火人员按时到岗到位,及时检修扑火机具,补充扑火物资,科学布防兵力,全力做好扑火准备。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五是强化督促检查,落实责任追究。7月2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何西庆副省长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于7月25日前上报贯彻落实何西庆副省长批示精神情况,并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重点检查各地防火机构队伍、防火宣传、火源管理、火案查处等情况,对贯彻落实不力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高发态势,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维护生态环境。(解金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