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遗产保护任重道远
来源:宁波日报 作者: 时间:2015.07.07
6月22日,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的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中国大运河项目成功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成为中国第46个世界遗产项目。专家学者表示,申遗成功只是第一步,后申遗时代对大运河遗产的保护任重道远。
大运河的价值无可比拟
如果说绵延万里的长城是中华民族挺立不屈的脊梁,那么贯穿中国南北的大运河则是民族流动不息的血脉。大运河申遗项目始于2006年12月,包括京杭大运河、隋唐大运河及浙东运河沿线8个省市27个城市的58个遗产点,河道总长1011公里。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刘庆柱认为,中国之所以成为一个多民族统一的国家,大运河的作用不可替代,大运河是世界文明史上独一无二的遗产。在古代,大运河是国家的生命线,它将我国因自然地理形成的东西向的多条水路,通过人工开凿,进行南北向沟通,展现了中国古代极高的科学技术水平,是一项非常伟大的工程。如今交通运输方式虽然有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但大运河仍然保持着强大活力,仍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大动脉,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运河遗产作为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新拓展,目前,已有5项国外运河及其相关的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其中包括法国米迪运河、比利时中央运河的四条吊桥、加拿大里多运河、英国旁特斯沃泰水道桥与运河和荷兰阿姆斯特丹17世纪运河区。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安家瑶认为,这些运河都是工业革命之后开凿的运河,历史仅有二三百年,无论从时空跨度、历史价值以及其中所蕴含的科技含量上相比,它们与中国大运河都是无法相提并论的。在世界运河史上,中国大运河的开凿时间最早,延续时间最长,工程技术成就最高,流域面积最广,从初创至今的两千余年间一直在发挥重大运输功能。
申遗过程促进了大运河保护
北京大学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主任孙华认为,相比结果,申请世界文化遗产的过程才是最重要的。通过申遗,使遗产相关的国家、地区、部门、遗产点等各方面能够更好地树立起遗产保护的意识,共同应对遗产保护及管理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从而把遗产保护得更好。大运河申遗启动至今已近8年,与2006年相比,大运河部分地区出现的断流、淤塞、污染的现象已得到很大改进,清理、整顿、修复、疏通等一系列繁杂而艰巨的工作使大运河再现生机。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朱光亚表示,保护是申遗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国家从一开始就明确了大运河申遗与保护的关系,申遗只是一种推动保护的方式,保护好大运河遗产,揭示和展示大运河遗产所蕴含的杰出的普遍价值以及深层次的中国文化特色,并将之传承后代,这是申遗的基本宗旨。申遗工作的全面推进客观上促进了大运河的保护工作。申遗进程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人们逐步摸清了大运河遗产的资源状况、河道变迁、研究资料以及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内容等基本信息,编制了较为系统的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国际层面的比较研究也得到深化,大运河遗产“杰出的普遍价值”得到了梳理和升华。
建立“活态遗产”保护体系
大运河遗产是仍在使用的活态线性文化遗产,申遗结果落定,大运河遗产保护随之进入“后申遗时代”。如何实现保护和开发的动态平衡,探索建立“活态遗产”保护体系,任重而道远。
刘庆柱指出,申遗本身是国家行为,申遗前后的管理也是国家行为,但是国家很难包管全部,各地方作为国家的一级政府,必须具有宏观视野,在运河保护中实现综合协同。应充分意识到地方行为是国家行为的组成部分,处理好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严格按照既定规划行事,在保护好的前提下科学利用。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传播与公众参与委员会专家委员齐欣认为,大运河申遗促进了“社会化保护”的发生发展,使人们开始意识到文化遗产保护是一个社会化的进程。保护不可能只靠政府,一定要有社会力量尤其是群体组织的加入,最终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综合体系,全社会参与的活态保护是最好的保护。
保护和开发如何实现动态平衡是关键,也是难点。同济大学教授阮仪三表示,与以往的文化遗产不同,大运河是“活着”的遗产,并且正在发展着。因此,应当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统一的措施,探索建立一套新的保护体系,不能仅仅划个地段静止地保护。
大运河的价值无可比拟
如果说绵延万里的长城是中华民族挺立不屈的脊梁,那么贯穿中国南北的大运河则是民族流动不息的血脉。大运河申遗项目始于2006年12月,包括京杭大运河、隋唐大运河及浙东运河沿线8个省市27个城市的58个遗产点,河道总长1011公里。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刘庆柱认为,中国之所以成为一个多民族统一的国家,大运河的作用不可替代,大运河是世界文明史上独一无二的遗产。在古代,大运河是国家的生命线,它将我国因自然地理形成的东西向的多条水路,通过人工开凿,进行南北向沟通,展现了中国古代极高的科学技术水平,是一项非常伟大的工程。如今交通运输方式虽然有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但大运河仍然保持着强大活力,仍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大动脉,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运河遗产作为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新拓展,目前,已有5项国外运河及其相关的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其中包括法国米迪运河、比利时中央运河的四条吊桥、加拿大里多运河、英国旁特斯沃泰水道桥与运河和荷兰阿姆斯特丹17世纪运河区。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安家瑶认为,这些运河都是工业革命之后开凿的运河,历史仅有二三百年,无论从时空跨度、历史价值以及其中所蕴含的科技含量上相比,它们与中国大运河都是无法相提并论的。在世界运河史上,中国大运河的开凿时间最早,延续时间最长,工程技术成就最高,流域面积最广,从初创至今的两千余年间一直在发挥重大运输功能。
申遗过程促进了大运河保护
北京大学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主任孙华认为,相比结果,申请世界文化遗产的过程才是最重要的。通过申遗,使遗产相关的国家、地区、部门、遗产点等各方面能够更好地树立起遗产保护的意识,共同应对遗产保护及管理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从而把遗产保护得更好。大运河申遗启动至今已近8年,与2006年相比,大运河部分地区出现的断流、淤塞、污染的现象已得到很大改进,清理、整顿、修复、疏通等一系列繁杂而艰巨的工作使大运河再现生机。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朱光亚表示,保护是申遗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国家从一开始就明确了大运河申遗与保护的关系,申遗只是一种推动保护的方式,保护好大运河遗产,揭示和展示大运河遗产所蕴含的杰出的普遍价值以及深层次的中国文化特色,并将之传承后代,这是申遗的基本宗旨。申遗工作的全面推进客观上促进了大运河的保护工作。申遗进程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人们逐步摸清了大运河遗产的资源状况、河道变迁、研究资料以及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内容等基本信息,编制了较为系统的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国际层面的比较研究也得到深化,大运河遗产“杰出的普遍价值”得到了梳理和升华。
建立“活态遗产”保护体系
大运河遗产是仍在使用的活态线性文化遗产,申遗结果落定,大运河遗产保护随之进入“后申遗时代”。如何实现保护和开发的动态平衡,探索建立“活态遗产”保护体系,任重而道远。
刘庆柱指出,申遗本身是国家行为,申遗前后的管理也是国家行为,但是国家很难包管全部,各地方作为国家的一级政府,必须具有宏观视野,在运河保护中实现综合协同。应充分意识到地方行为是国家行为的组成部分,处理好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严格按照既定规划行事,在保护好的前提下科学利用。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传播与公众参与委员会专家委员齐欣认为,大运河申遗促进了“社会化保护”的发生发展,使人们开始意识到文化遗产保护是一个社会化的进程。保护不可能只靠政府,一定要有社会力量尤其是群体组织的加入,最终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综合体系,全社会参与的活态保护是最好的保护。
保护和开发如何实现动态平衡是关键,也是难点。同济大学教授阮仪三表示,与以往的文化遗产不同,大运河是“活着”的遗产,并且正在发展着。因此,应当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统一的措施,探索建立一套新的保护体系,不能仅仅划个地段静止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