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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永利谈荒漠化防治

来源:新华社 作者: 时间:2015.06.17

    今年6月17日是第21个“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荒漠化防治,已成为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难点和重点。围绕如何加快推进荒漠化防治、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防沙治沙执法年等热点话题,新华社记者近日采访了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永利。
    近5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1000万公顷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荒漠化防治工作,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防沙治沙,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显著成效。”张永利说。
    过去5年,累计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000万公顷,实现了沙化面积和沙化程度的“双减少”,极大地改善了生态和民生,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但同时,张永利还表示,当前我国荒漠化防治形势十分严峻。他说,我国现有八大沙漠、四大沙地,全国沙化土地面积173.11万平方公里,在我国北方形成了一条绵延数千公里的风沙带,是受风沙危害最严重的地区,受影响的人口超过4亿人,也是生态最为脆弱和治理难度最大的地区。
    推进荒漠化防治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主要目标
    “防治荒漠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张永利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50%以上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
    在张永利看来,推进荒漠化防治,要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主要目标,坚持保护优先、科学治理、适度利用原则,注意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
    首先要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在沙区内严禁滥开垦、滥放牧、滥樵采、滥开发,滥用水资源,严格保护沙区森林植被。重点推进“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地区防沙治沙,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实施一批治沙工程,集中治理并改善重点区域生态状况。
    同时,要坚持依法治沙。进一步贯彻落实《防沙治沙法》,增强全社会防沙治沙法治意识。加大执法力度,对破坏沙区生态的行为“零容忍”。建立健全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奖惩、沙区植被保护红线等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张永利透露,将研究建立稳定的政府投入机制、荒漠生态补偿政策、防沙治沙奖励补助政策,完善金融扶持和税收减免政策。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试点进展顺利
    据张永利介绍,当前,我国有120多万平方公里的沙化土地暂不具备治理条件,这部分沙化土地大多是连片的流沙或戈壁,条件严酷,生态恶劣,对我国生态安全构成重大威胁,亟待采取严格的封禁保护措施,遏制流沙扩展,改善和恢复生态。
    为此,我国前年启动了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2013-2014年共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亿元,在内蒙古、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7个省区53个县开展了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试点,总体进展顺利。
    日前,国家林业局研究制定了《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办法》,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办法明确,划定和管理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应该坚持“统筹规划,严格保护,集中连片,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保护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封禁设施建设、管护队伍建设、固沙压沙、成效监测等。
    首届“防沙治沙执法年”活动重点督查恶化沙区生态事件
    今年是《防沙治沙法》颁布的第十五年。国家林业局决定在2015年开展首届“防沙治沙执法年”活动。将每年的9月定为“防沙治沙执法检查月”,并组织相关单位组成执法检查组,开展实地执法检查。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调查破坏沙区植被、沙漠排污等恶化沙区生态的事件,沙区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治沙责任制等情况。
    “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处理,对于特别重大的沙区环境事件,要当即督促当地有关部门依法立案、依法取证、依法处理。”张永利表示。
    张永利说,通过此次执法年活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防沙治沙执法的长效机制。针对当前防沙治沙执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出台地方规范性文件。努力构建职责清晰、惩罚分明、程序公开、效果明显的防沙治沙执法体系。(记者  刘羊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