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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典范

来源:中国绿网 作者: 时间:2015.06.05

    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入选首批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这为林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必将对林区生态文明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此次确定示范区主要遵循两条原则:一是在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方面,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并有明显成效;二是在生态保护与建设指标方面,森林覆盖率等指标高于省(区、市)平均水平。林区能够入选,充分表明了林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凸显了林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显著成效。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从“求生存”到“求生态”,从“盼温饱”到“盼环保”,人民群众对干净水质、绿色食品、清新空气、优美环境等生态的需求更为迫切。
    建设生态文明,是民意,更是民生。《管子·立政》言,“草木不植成,国之贫也”,“草木植成,国之富也”。回应党和国家的关切,顺应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规律和人民群众对青山绿水的殷殷期待,林区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承接主体,始终将生态保护与建设作为第一使命,坚决擎起生态文明建设大旗,扎实推进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建设,为打造祖国北疆生态文明亮丽风景线做出了贡献。
    根据《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实施意见》,国家将持续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力度,优先在示范区内安排专项资金和实施相关政策,推动各项示范建设任务的落实。这意味着林区将得到国家、自治区更多的资金和政策的倾斜和支持,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当前,林区已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开启了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在停伐转型的重要阶段,应该抓住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机遇,按照相关要求,重点突出创新、示范两个方面,积极探索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有效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争做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典范,推动创新发展、转型崛起、富民兴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