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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沽河墨水河实行生态补偿 强化胶州湾保护目标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时间:2015.05.29

       昨天市环保局发布消息称,《青岛市水环境目标责任及生态补偿考核办法》出炉,将按照环境质量辖区负责的基本原则对各区市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达标率、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完成率和水环境保护责任制工作完成率进行考核,同时针对大沽河流域和墨水河流域开展生态补偿考核。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加强墨水河、大沽河等重点流域治理与保护,改善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考核内容分三方面记者从《办法》中了解到,水环境质量由各辖区负责,水环境目标责任考核对象为各区市,包括: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高新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主要考核各区市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达标率、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完成率和水环境保护责任制工作完成率三方面内容。市南区因没有重点河流和重点治污工程,只考核水环境保护责任制工作完成率。其中,各区市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达标率的考核水体为市政府要求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管理的重点河流,共27条,设39个监控断面。边界河流断面则同时考核边界两区市。考核水质指标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完成率考核是指将各区市列入相关规划、计划的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排水设施建设运行、河道截污整治、污水直排口整治等工程。水环境保护责任制工作完成率主要考核各区市落实重点河流环境保护“河长”制,以及分解落实国家、省、市水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责任书有关工作完成情况。市南区重点考核沿海直排口巡查整治等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崂山区城区沿海排水口巡查整治工作也纳入考核范围。每项得分都要详细测算据青岛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水环境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年度考核,百分制计分。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达标率及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完成率两项合计占80分,水环境保护责任制工作完成率占20分。辖区考核得分=[各河流(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考核得分+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完成率考核得分)的平均值]+水环境保护责任制工作完成率考核得分。根据各重点河流所面临的治理与保护任务不同,青岛市将河流分为污染治理河流、特别保护河流和省控重点河流三类,实行分类考核。污染治理河流的水环境质量达标率、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完成率两项考核内容的权重比为20:60,特别保护河流和省控重点河流的水环境质量达标率、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完成率两项考核内容的权重比为60:20。市环保局通过定期监测重点河流水质,按监测频次计算水环境质量达标率。每次监测,两项水质指标全达标,视为该河流水环境质量达标。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考核得分=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考核权重分。年终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实际进度达到年度目标的百分比,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完成率。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完成率考核得分=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完成率×考核权重分。水环境保护责任制工作完成率则采用扣分制,凡一项水环境保护责任制工作未按期完成扣1-5分,扣完20分为止。水环境保护责任制工作完成率考核得分=20-水环境保护责任制工作完成率扣分。全面落实“河长”制记者了解到,此考核办法已实施,和以前的考核办法相比,新办法有何不同?青岛市环保局流域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了河流监控点位有所调整,最大的变化在于考核权重分配的重新分配,强化了特别保护河流和省控重点河流的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考核。“这是贯彻落实国务院4月16日印发的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和全省流域治污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表现。”该负责人说,下一步,环保部门将以实现省控河流断面水质全面达标,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强化胶州湾保护三方面为主要目标,通过强化环境监管和巡查、完善“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全面落实“河长”制管理办法、采取超标应急、挂牌督办、流域区域限批、约谈问责等措施着力打好流域治污攻坚战。只针对大沽河墨水河青岛市环保局流域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青岛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考核处于改革试点阶段,目前只针对大沽河流域和墨水河流域开展。考核对象为两个流域干流及较大支流所涉及的区市,包括城阳区、高新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依据 《大沽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大沽河干流各断面基准补偿资金为100万元,支流入大沽河干流各断面基准补偿资金为50万元,支流各控制断面基准补偿资金为25万元。生态补偿考核的水质指标为化学需氧量 (COD)和氨氮(NH3-N);水质目标为大沽河干流和各支流河段水功能区水质标准,其中,排污控制区水质目标按山东省确定的年度水质改善目标执行。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由市财政按照基准补偿资金额度给予相关区市奖励补偿。青岛市财政局、市环保局根据考核期内每个月的监测考核情况确定各区市的生态补偿资金具体数额,每半年考核通报一次,每年由市财政一次性拨付至相关区市或由区市财政上缴市财政专门账户。生态补偿资金按照“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跟踪问效”的原则,应全部用于大沽河流域污染治理、生态恢复项目以及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等支出,并实行分账核算,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墨水河流域是指墨水河干流及较大支流所流经的区域,包括城阳区、即墨市的部分区域。墨水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资金,由青岛市、城阳区和即墨市财政分别筹集,用于对墨水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的考核奖惩。市及区(市)财政分别指定专门账户并实行分账核算。该专门账户仅用于存放市财政拨付至区 (市)或区(市)财政上缴的生态补偿资金。墨水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资金按季度进行考核计算,按年度奖励或缴纳。达到年度水质考核目标的区市,由市财政按基准补偿资金给予奖励。达到年度水质考核目标的区市,由市财政按基准补偿资金给予奖励。考核断面水质任意一项指标未达到年度水质目标的,区市财政按照该项指标超标比例向市财政缴纳超标补偿金;两项指标均超标的,按照化学需氧量指标、氨氮指标各占50%的权重计算缴纳。超标断面的单项指标补偿资金=断面补偿基准资金×[(超标断面水质指标监测值-断面水质目标值)/断面水质目标值]×指标权重。(记者 王磊江 通讯员 孙俊杰 金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