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要求加快新一轮退耕还林落地到户工作
来源:四川省林业厅 作者: 时间:2015.05.26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5月26日讯 为加快新一轮退耕还林落地到户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国家下达任务计划,近日,四川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发出通知,提出三方面工作要求。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各地在落实退耕还林地块时,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突破耕地保有量目标,不得将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耕地、坡改梯耕地、上一轮退耕还林已退耕地纳入退耕范围。
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提供土地利用现状图等基础数据,配合林业部门共同完成地块核实、任务到户等基础工作;对现有国土基础数据中坡耕地信息与实地不一致的,国土部门实事求是进行核实变更;同时可将对已被划分为基本农田但受地质灾害损毁且无法修复、生态移民后“耕居”半径较大、位于重要水源地等重要区位的25度以上坡耕地,调整出基本农田范围,满足农民和生态建设需要。
三是加快任务落地到户工作进度。要求今年5月底前要全部完成2014年退耕还林任务落地到户工作。明确对一些未纳入耕地统计范围但实地又是25度以上且不属于基本农田的坡耕地,以及一些已划为基本农田但确需退耕还林的25度以上坡耕地,可采取“先退耕、后变更(调整)”的办法,将其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范围。(周述祥)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各地在落实退耕还林地块时,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突破耕地保有量目标,不得将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耕地、坡改梯耕地、上一轮退耕还林已退耕地纳入退耕范围。
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提供土地利用现状图等基础数据,配合林业部门共同完成地块核实、任务到户等基础工作;对现有国土基础数据中坡耕地信息与实地不一致的,国土部门实事求是进行核实变更;同时可将对已被划分为基本农田但受地质灾害损毁且无法修复、生态移民后“耕居”半径较大、位于重要水源地等重要区位的25度以上坡耕地,调整出基本农田范围,满足农民和生态建设需要。
三是加快任务落地到户工作进度。要求今年5月底前要全部完成2014年退耕还林任务落地到户工作。明确对一些未纳入耕地统计范围但实地又是25度以上且不属于基本农田的坡耕地,以及一些已划为基本农田但确需退耕还林的25度以上坡耕地,可采取“先退耕、后变更(调整)”的办法,将其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范围。(周述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