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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六大发展·促进富民强市】我市出重拳力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来源:太行日报 作者: 时间:2015.04.27

本报讯  (记者王婕)为了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及环保重点工作计划》,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清洁生产、煤炭管理与油品供应等10个方面,确立了36项具体任务,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计划明确了今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是: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重污染天气有所下降,市区PM10、PM2.5年均浓度下降率同比2013年不低于4%和8%,力争达到7%和14%。各县(市)PM10年均浓度下降率同比2013年不低于4%,力争达到7%,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率同比2014年不低于4%,力争达到10%。

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方面,今年将严禁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对钢铁、水泥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同时重污染企业启动搬迁工作,年底前将完成对中石化晋城分公司油库的搬迁,对晋煤集团七岭煤矿、鸿升煤矿、坡底煤矿等9家煤矿进行关停改造。

推行清洁生产方面,按照《晋城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进方案》,今年将完成其中40%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加大煤层气等清洁能源的推广利用,推进新增8.3万千瓦煤层气发电项目实施,完成300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和15家陶瓷企业燃煤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燃煤锅炉整治方面,市区建成区全部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全市至少淘汰106台燃煤小锅炉;市(县)建成区不得新建燃煤锅炉。

工业行业污染治理,主要是对重点化工及供暖企业开展燃煤锅炉达新标升级改造工程;火电、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国控、省控重点工业企业和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包括供暖锅炉与工业锅炉)安装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增设烟粉尘监控因子,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完成火电、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大气污染物防治设施提标改造。

煤炭管理与油品供应管理方面,严格煤矿项目准入,对新建煤矿,要求同步建设煤炭洗选加工设施;现有煤矿通过建设与改造,使原煤入洗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确保全面供应符合国四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及环境综合整治方面,所有施工工地出口必须设置冲洗装置,施工现场设置全封闭围挡墙,施工现场道路进行地面硬化等;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力争全市建成区机扫率达到85%,各县(市)建成区机扫率达到50%以上;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其余县(市)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完成市区80家餐饮业煤改清洁能源工程。

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将对2015年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全部予以强制报废淘汰,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类黄标车。在公交客运、出租客运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车型,完成92辆公交车更新任务。强化城市步行道和自行车道交通系统建设,步行道和自行车道设施的配置率达90%,完好率达80%。

建筑节能与供热方面,全市计划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力争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6.6%;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宾馆、商场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实施3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并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为保证行动计划的有效实施,市政府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和考核实施细则,对各县(市、区)及重点企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相关工作,确保行动计划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