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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下河北污染“硬骨头”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 时间:2015.04.16

导语:约谈地方长官,固然新闻性足,但要想民众不人人吸霾,官员不人人自危,还是要靠长牙齿的《环境保护法》,以及那些有权、尽责的环保人。

经济观察网 梁嘉琳/文 4月初,环保部、河北省政府召开约谈会,督促保定市进一步加大白洋淀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力度,严禁工业企业排水入淀。河北省环保厅则在3月份,会同唐山、沧州、邯郸市环保局,对沧县、武安市、唐山市开平区、辛集市、定州市主要负责人进行公开约谈——这条新闻进了《新闻联播》,长达6分钟。

约谈,被认为是环境问责的“杀手锏”。在重大环境事故、严重生态灾害尚未爆发,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持续发生的当下,环保部门很难直接对市、县两级政府相关负责人施压,使之承担领导责任、监管责任。约谈制度虽然动不了“官帽子”“刀把子”,但市、县两级政府不能按时整改完毕的话,环保部门将启动区域环评限批,也就是说,本区域内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报告将暂时无法获得批复——这被地方上俗称为伤筋动骨“环评连坐制”。

约谈制度并非环保部、河北省环保厅第一次使用,但双方如此步调一致地使用环境经济政策,实属罕见。过去,制约京津冀一体化的重要方面,就是环保监管宽严不一,导致高污染产业、企业向环境“软约束”的欠发达地区转移。

2013年,笔者在廊坊、保定两市调研“环首都雾霾圈”,发现河北基层官员认为北京二手车、废旧塑料淘汰给河北是“污染转移”。他们一方面享受着拆解行业带来的经济政绩、财政收入和社会就业,另一方面则有着“我凭什么帮北京治污”的“任性”心态。县级官员并非不清楚背后的污染问题:“我们为北京处理垃圾20年,虽然有一定利润,但我们是用什么代价换来?百姓健康和生活环境!垃圾不在北京烧,只能在我们这儿烧。最近污染扩散到北京,北京还怪我们。”

如今,这种局面有望被打破。一方面,中组部正在牵头起草针对党政干部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要搞“终身追责”;另一方面,新任环保部长陈吉宁也“有理不怕得罪人”,在环评否项目、约谈震官员方面频频出手。钢厂违法直排、废铜废铝“小冶炼”、废塑胶加工、重金属拆解……过去,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到县里的违法企业督查,如果拒绝被收买,大厂区员工、全村居民会把他团团围住;如今,河北的这些污染源再不能以纳税大户、就业大户、“维稳重点户”为由,绑架环保执法了。

但是,光靠约谈、环评这种“治标之术”还不够。由于京津冀产业转移机制短期内不可能熄火,河北的环境治理在资金、技术、人员上都相当欠缺,而匡算产业转移得失的生态补偿机制遭遇严重的行政区域壁垒,当下就能着手做的,无非是在环保部和京冀两地间,重新设置环保的责、权、利。

目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是俗称的“垂直管理”,事故级别、项目投资额、环境敏感度达不到一定程度,国家环保部就无法“越俎代庖”,取代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去执法。而环保部门相对于发改、财政等实权部门,以及公检法等“刀把子”部门,在一级政府组成部门中话语权较弱,“只有别人协调它,它协调不了别人,更不要说顶住领导压力了”。


未来可以考虑,一方面赋予省、市、县三级环保主管部门更多的“统筹权”,比如环保、监察、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协调机制——环保案件经环保局查实后,依法依规地,纪委和监察局必须问责党政官员,公安机关必须侦查批捕,检察院必须提起公诉,法院必须受案宣判;另一方面,作为制衡,应赋予上级环保部门对下级环保部门更多的“督导权”,使得对环保官员的奖惩掌握在环保系统自己手里,环保称职、尽职者不因地方政府及其主要领导的不当干预而调离甚至丢官,环保失职、渎职者也不因获得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收买”而得利甚至升官。

约谈地方长官,固然新闻性足,但要想民众不人人吸霾,官员不人人自危,还是要靠长牙齿的《环境保护法》,以及那些有权、尽责的环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