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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稽查 为林业建设保驾护航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 时间:2015.03.25

        中国绿色时报3月25日报道(作者  孔斌) 近年来,国家林业局林业基金管理总站坚持“一查二帮三促进”的原则,不断完善资金稽查监管体系,扩大稽查范围、提升稽查功能、注重督促整改,保障了林业各项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确保了林业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指出,要认真研究林业资金稽查工作,在过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稽查工作办法,重点要在稽查效果上下功夫,真正能够起到严管资金,威慑非法违规使用林业资金的作用。
  国家林业局林业基金管理总站总站长周瑄表示,“慎用钱”始终是林业资金管理和资金稽查的重中之重,只有确保把有限的林业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才能使财政的每一分钱都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完善体系
  织成一张“稽查监管网”
  资金稽查,就是对项目资金的检查核查,根本目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规范、保证安全、提高成效。实践表明,资金稽查监管工作虽不能杜绝问题的发生,却能有效遏制和减少问题的产生。
  随着林业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投入林业发展的各项资金量越来越大。如何才能把钱用到实处、用得有效,是现代林业发展的重要一环。
  1999年是林业资金稽查发展的关键年。这一年国家林业局成立了承担林业资金稽查专门机构——林业重点工程稽查办公室,与林业基金管理总站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此后,林业资金稽查体系不断完善,为林业资金健康运行增添了重要砝码。
  2011年和2014年,国家林业局分别下发了《关于国家林业局林业基金管理总站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批复》,颁布实施了《林业资金稽查监管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明确了由林业基金管理总站(审计稽查办公室)承担林业资金稽查工作,强化了各地林业资金稽查体系的构建。
  年度报告制度的建立,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使资金稽查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同时,营造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稽查工作局面,提高了林业部门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截至2014年底,各省级林业资金稽查机构共制定林业资金稽查监管有关规定、办法和制度111项,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共有24个稽查办独立设置(或独立设置合署办公),在全国织成了一张稽查监管网。
  强化功能
  全副武装瞪大“火眼金睛”
  大数据时代,信息尤其重要。
  为全面增强资金稽查功能,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问题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提高林业资金稽查监管水平,建立完善林业资金稽查监管系统,实现数据的自动化和网络化管理尤为迫切。
  2012年以来,国家林业局林业基金管理总站积极推进林业资金稽查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委托专业部门研发了林业资金稽查监管信息系统,打造了林业资金监管网络平台。目前,系统在吉林省全面试点应用,实现国家与省、市、县数据相连的格局,带动了各地稽查空间的拓展,必将使全国林业资金稽查管理方式发生根本改变,使稽查人员能够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各地林业工程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特别是林业建设资金智能化监管和有的放矢的稽查方式,将极大地提高资金稽查监管效率。
  数据显示,2010年-2014年,国家林业局累计派出93个稽查工作组、308人次,对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林木良种基地、棚户区改造、防火等工程投资以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抚育补贴等资金开展了稽查,稽查资金总额658.11亿元,重点抽查资金127.95亿元,查出各类违法违规资金2.03亿元,违法违规资金占重点抽查资金的1.59%。
  力求转变
  “慎用钱”任重道远
  如何让有限的林业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稽查监管怎么才能更到位?
  稽查部门要当好重大政策和项目投资的“督察员”和“守护神”,既不能让有限的林业资金“趴在账上睡觉”,更不允许林业资金出现“跑冒滴漏”甚至被“鲸吞蚕食”,为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保驾护航。未来一段时间,深化稽查工作要处理好5个关系、实现5个转变:
  ——处理好国家检查与地方自查的关系,实现由国家检查为主向地方自查与国家稽查并重转变;
  ——处理好合规性与绩效性稽查的关系,实现由合规性稽查为主向合规性与绩效性稽查并重转变;
  ——处理好传统稽查与现代化信息管理之间的关系,实现将传统手段与现代信息管理并重转变;
  ——处理好“运动员”和“组委会”的关系,实现开展重点林业资金稽查与建章立制、规范化管理并重转变;
  ——处理好稽查与整改的关系,实现注重稽查问题与更加重视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并重的转变。
  业界专家认为,十年方可树一木,生态的改善更不是朝夕之间的易事,因此,林业资金是否使用得当,不仅关系到林业工程建设的成败,更关系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