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各地环保 >> 正文

四川省四部门就加强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提出要求

来源:四川省林业厅 作者: 时间:2015.03.16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3月16日讯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林业植物及其产品贸易大幅度增加,松材线虫病等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四川省的势头不减,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等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和国办发〔2014〕26号有关规定,四川省林业厅、交通运输厅、邮政管管理局、成都铁路局等四厅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对林业植物及其产品运输、邮寄环节的检疫监管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工作职责,共同协调配合做好林业植物及其产品运输、邮寄环节的检疫监管,为推进美丽四川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通知》要求,各交通运输单位、寄递企业在承运、收寄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时,必须查验检疫证,检疫证须在有效期内,一车一证,并随货同行。对没有检疫证的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一律不得承运和收寄。
  《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作,积极参与林业植物检疫工作协作会和联合检疫执法行动。林业植物检疫人员在车站、货场等有关场所执行检疫任务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通知》要求,林业植物检疫机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在车站、货场等地张贴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治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相关政策规定,为加强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陈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