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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访谈:大力支持南方重要生态屏障建设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 时间:2015.03.12

中国绿色时报3月12日报道(记者  王钰) “建设包括江西在内的南方重要生态屏障,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林业厅厅长阎钢军建议,国家在制定“十三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时,对加强南方重要生态屏障保护与建设给予大力支持。
  2014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委批复同意福建、江西、云南、贵州、青海5省列入国家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明确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定位为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江西历届省委、省政府始终秉持绿色发展理念。然而,在保护建设森林湿地、生态环境的过程中,江西仍面临森林资源质量不高、林业发展后劲不足、森林资源保护任务艰巨等问题。
  阎钢军建议,实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扩大江西省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优先在江西实施新一轮天然林保护工程,将非公益林区的天然林,特别是天然阔叶林全面保护起来;扩大退耕还林的工程范围,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农民愿意退出的陡坡、果林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范围;实施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程,提高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防御能力。实施长江经济带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尽快启动低产低效林改造工程,并优先在长江经济带启动实施;全面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对因禁伐天然林而受到影响的地方财政,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森林抚育工程政策,将集体和个体商品林、毛竹等经济林、未成林造林地纳入抚育补贴对象,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实施新一轮长江防护林工程。实施森林与湿地生态治理工程,加快湿地保护立法步伐,明确湿地保护区内相关资源的权属;扩大国家湿地补偿试点范围,对湿地权属单位或个人给予资金补偿;加大鄱阳湖湿地保护和恢复力度,尽快启动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实施南方国有林森林资源培育工程,尽快出台国有林场管理办法,主要是国有林场改革后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和权属稳定办法;建立国家投资为主的国有林培育投资体制,设立国有林场资源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林场森林资源培育与保护、林木良种基地和保障性苗圃建设等;加大木材战略储备工程建设,尽快启动大径材培育和用材林储备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