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建言:长江流域重要生态屏障当以工程推动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 时间:2015.03.12
中国绿色时报3月12日报道(记者 田新程 王胜男) “建设长江流域生态屏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林业局副局长张洪连续两年把关注的目光聚焦在长江流域的生态保护上,他呼吁尽快启动实施长江流域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工程。
“长江流域人地矛盾突出,水土流失严重,森林资源总量少、质量差,生态十分脆弱。”张洪说,始于1989年的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由于实施范围窄、内容单一、投资标准太低,已经不能适应国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
张洪说,长江流域经过20多年的工程造林,易于造林的成片宜林荒山已基本绿化,剩下的造林地立地条件差,交通不便,造林难度大,对造林的技术和标准要求高。同时,过去营造的防护林由于缺乏后续的抚育管护经费,没有及时开展森林经营,成为退化防护林,森林的综合效能发挥不好,急需开展抚育经营。这些仅靠现有的长江防护林工程难以实现,必须启动新的生态工程,规划全面的建设内容,预算足够的补助经费,强化推进措施,才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并发挥好综合效益。
张洪建议,一要科学规划。建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水利部等相关部门参与,开展专题调研,重点研究长江流域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工程的建设范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标准、扶持政策等。在此基础上,参照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及重要支流植被恢复项目建设的管理办法、技术规定及投资标准,编制《长江流域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工程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完成后,按程序尽快启动实施。
二要落实扶持政策。在用地政策上,建议对长江干流两侧100米范围内的土地由国家征用,全部营造生态林、生态经济景观林等,分片区成立国有林场进行经营管护。对重点区域的土地由政府租用,交给国有林场或国投公司管护经营。在工程投资上,建议参照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及重要支流植被恢复项目的投资标准测算工程投资,以保证建设质量。资金来源可在三峡工程发电收益和旅游、航运等受益部门收益中提取。在管护政策上,出台《长江流域生态屏障建设保护条例》。
“长江流域人地矛盾突出,水土流失严重,森林资源总量少、质量差,生态十分脆弱。”张洪说,始于1989年的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由于实施范围窄、内容单一、投资标准太低,已经不能适应国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
张洪说,长江流域经过20多年的工程造林,易于造林的成片宜林荒山已基本绿化,剩下的造林地立地条件差,交通不便,造林难度大,对造林的技术和标准要求高。同时,过去营造的防护林由于缺乏后续的抚育管护经费,没有及时开展森林经营,成为退化防护林,森林的综合效能发挥不好,急需开展抚育经营。这些仅靠现有的长江防护林工程难以实现,必须启动新的生态工程,规划全面的建设内容,预算足够的补助经费,强化推进措施,才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并发挥好综合效益。
张洪建议,一要科学规划。建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水利部等相关部门参与,开展专题调研,重点研究长江流域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工程的建设范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标准、扶持政策等。在此基础上,参照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及重要支流植被恢复项目建设的管理办法、技术规定及投资标准,编制《长江流域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工程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完成后,按程序尽快启动实施。
二要落实扶持政策。在用地政策上,建议对长江干流两侧100米范围内的土地由国家征用,全部营造生态林、生态经济景观林等,分片区成立国有林场进行经营管护。对重点区域的土地由政府租用,交给国有林场或国投公司管护经营。在工程投资上,建议参照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及重要支流植被恢复项目的投资标准测算工程投资,以保证建设质量。资金来源可在三峡工程发电收益和旅游、航运等受益部门收益中提取。在管护政策上,出台《长江流域生态屏障建设保护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