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持续发展 >> 正文

中国省域可持续发展竞争力:蒙、琼、闽居前三位

来源:人民网 作者: 时间:2015.03.11

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 2015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2013-2014)蓝皮书》(简称《蓝皮书》)于近日发布。蓝皮书指出,在全国省域可持续发展竞争力排名中, 内蒙古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居前三位。
  省域可持续发展竞争力评价结果根据可持续发展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到的2012~2013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了统计和合成。省域可持续发展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资源竞争力、环境竞争力、人力资源竞争力。
  2013年全国各省、市、区可持续发展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排序是内蒙古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黑龙江省、北京市、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浙江省、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排序为安徽省、河南省、广东省、辽宁省、江西省、湖北省、陕西省、云南省、江苏省、吉林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湖南省、天津市、河北省、重庆市、贵州省、上海市、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四川省、青海省、甘肃省。
  与2012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4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辽宁省(9位),其他依次为河北省(8位)、山西省(8位)、北京市(4位)、山东省(4位)、贵州省(4位)、宁夏回族自治区(3位)、江苏省(2位)、湖北省(2位)、云南省(2位)、内蒙古自治区(1位)、安徽省(1位)、河南省(1位)、海南省(1位);5个省、市、区排位没有变化;排位下降的有12个省市, 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天津市(8位)和广东省(8位),其他依次为陕西省(6位)、甘肃省(5位)、湖南省(5位)、上海市(4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位)、西藏自治区(3位)、福建省(2位)、四川省(2位)、青海省(2位)、吉林省(1位)。
  在资源竞争力方面,2013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黑龙江省、山西省、青海省、海南省、云南省、吉林省、甘肃省。
  在环境竞争力方面,2013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福建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西省、重庆市、云南省、陕西省、北京市、湖南省、浙江省。
  在人力资源竞争力方面,2013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北京市、浙江省、广东省、山东省、上海市、天津市、河南省、安徽省、江苏省、福建省。(孙童飞 王普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