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五个发展” 抓好“六个持续提升”
来源:焦作日报 作者: 时间:2015.03.03
2014年,市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新职责定位,按照“凝心聚力、转型攻坚、争创一流、绿色发展”总要求,严格规范管理,积极主动服务,各项工作亮点频闪,先后获得“全省国土资源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先进单位”“全省国土资源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等30多项荣誉,为我市建设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4年工作亮点
(一)积极推进绿色发展,保红线成绩突出
严格保护耕地红线。该局将目标任务层层进行分解,市县乡三级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并建立考核问责制度,守住了全市19.27万公顷耕地保有量和16.14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该局提请市政府出台了《焦作市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探索建立了焦作市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组织开展了补充耕地项目专项清查,连续十六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面积稳定。
科学开展土地整治和复垦。该局研究制定了《焦作市土地整治项目标志牌图册》,对全市土地整治项目标志牌进行了统一规范,全年共新建和续建土地整治项目7个,建设规模43万亩,竣工21.8万亩。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扎实推进。2014年17个续建的地质环境类项目,11个通过了初验,4个完工待验收,2个现场施工已基本结束,共治理废弃矿山面积8.78平方公里,恢复耕地2924亩,植树近7万棵,建设生态公园3个。
(二)积极推进转型发展,保发展成果显著
规划管控作用进一步强化。该局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通知》和《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更新程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对乡级规划局部调整工作进行了规范;按照“保障重点下移、突出四大园区”的原则,结合“五个挂钩”,科学配置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建设项目新增计划用地9500亩。
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有力。该局采取提前介入、全程跟踪、主动服务等措施保障重点项目,全市497个重点项目办结385个,办结率77%。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主动提供服务与咨询,全力保障了市十大建设和重点项目用地,全市共获批建设用地1392公顷,保障了海关物流园区等202个项目。
土地供应严格规范。在全面实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基础上,该局新启动了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拍卖系统,促进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规范运行。
矿产资源管理进一步规范。结合我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该局通过控数量、重监管,积极转变矿业管理方式,对全市矿山企业进行科学整合,矿企数量从2013年的68家减至55家,减少19%。
(三)积极推进和谐发展,保权益落到实处
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该局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焦作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焦作市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补偿标准比2009年提高20%;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杜绝了出让中“再协议”和“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全年共完成支付征地补偿款1.45亿元;改写了我市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历史,共缴纳10个批次被征地农民社保费5433万元。
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该局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土地供应审批绿色通道,优先供应列入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项目,加大对各县市区保障性住房用地指导和督导,采取限时组件申报,优先供应,做到了应保尽保。全年办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4个,供应面积3.88万平方米,配建公共租赁住房713套。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扎实推进。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全部完成,确权率达到100%;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快速推进,全市1808个行政村,63.851万宗地地籍调查已经全部完成,提前超额完成省国土厅规定90%的工作目标。
(四)积极推进持续发展,保效益成效明显
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该局探索创新了“亩产论英雄、集约促转型”的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体系,全面深化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成果,以节约集约利用专项督察为契机,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等进行清理,持续加大土地“三率”管理。
土地批后监管进一步加强。该局依托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建立建设用地批后公示制度,将国有土地供应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开竣工保证金制度和已供土地巡查台账,要求土地使用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开竣工保证金,对已供应土地使用情况定期巡查,防止土地使用人闲置浪费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