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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湿地焕发最大生态效益——政协委员聚焦湿地保护

来源:聊城日报 作者: 时间:2015.03.02

  湿地被称作“地球之肾”,在维持生态平衡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我市湿地资源丰富,但开发利用率并不高。据有关资料,我市湿地总面积约14608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1.77%;其中永久性河流湿地11348公顷,永久性湖泊湿地830公顷,人工湿地2325公顷。这些湿地资源是打造“江北水城”“生态聊城”的重要优势基础,也承载着重要的水资源、生物资源和旅游资源,如能保护好、利用好,将发挥重要而独特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针对全市湿地做出保护规划,才能分步骤、合理地进行保护开发。”市政协委员张立珍说,应系统了解和掌握湿地的生态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根据湿地类型、区域特点和保护利用现状,“保护、治理、利用”统筹结合,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保护利用规划。同时,研究制定配套的政策措施。根据“江北水城、生态聊城”建设的需求,应把湿地的保育及开发利用提升到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层面,并研究制定配套的政策措施。此外,进一步探索创新湿地保护利用的长效机制。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根据湿地类型及功能特点,在确保“生态效益”的前提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湿地的保护利用,并建立一种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近年来,各地在湿地的保护利用方面有一些值得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成果,如构建生物多样性的生态驳岸代替硬质岸线,既具有良好的生态效果,又具有景观野趣;南方一些富营养湖泊湿地,利用“生物浮床”进行水培蔬菜生产,在净化水体的同时提高了经济效益。

  “合理开发利用、提高湿地的综合功能。以湿地为载体,将生态文化、生态旅游、生态渔业、水生经济植物栽培等融入其中,可有效地提升综合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张立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