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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态环保的短板 面对污染农民无法自救

来源:中国环保网 作者: 时间:2015.03.02

“农村的生态、环境形势异常严峻,其恶化的速度、程度和普遍性都远远超过预想,可能也远远超过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判断。”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在一份《关于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状况亟待改善的提案》中说得丝毫不见婉转,“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综合结果虽然当前还没有充分暴露出来,但从已显露的部分来看,其破坏性是系统的、巨大的和长期的。”

    事实上,农村环保始终是我国环保工作中缺失的一环。今年,关注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委员越来越多,其中,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和农工党中央就分别有4个提案针对农村生态,这些提案指出:“有必要制定更为系统和有力的措施,防止农村环境进一步恶化,并在此基础上寻求解决的途径。”

    农村生态脆弱难挡现代生活

    “在目前正在实施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新农村建设’中,农村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就是环境安全问题。”有多年农村生态研究经验的政协委员周健民在分析农村生态时认为,“农村生态大范围恶化、高度自身污染,使农业、农村环境承受着双重压力。”

    我国耕地总量占世界的9%,灌溉用水、化肥和农药的消费总量却分别占世界的14%、35%和20%。平均每公顷施肥量由上世纪50年代的4公斤增加到现在的400多公斤,一些省甚至超过600公斤,远远高于发达国家认定的225公斤的安全上限。目前我国使用的农药中70%是杀虫剂,杀虫剂中70%是有机磷农药,有机磷农药中70%是高毒高残留品种。另据调查表明,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地面积已占污灌区面积的64.8%,土壤和农产品中重金属含量屡有检出。

    我国成功发展起来的畜禽养殖业在丰富人们菜篮子的同时,也把大量污染留在农村。目前我国猪、牛、鸡三大类畜禽粪便排放COD(化学耗氧量)6900万吨,是全国工业和生活污水排放COD的5倍。

    目前,我国农村有3亿多人饮水不安全。在农村环境普遍恶化的大背景下,各地都有一些因工业违法排污而导致污染特别严重的河流。农村面源污染和长期缺少疏浚还导致河流富营养化和严重淤积。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量持续增加,有些地方已是“有河皆枯、有水皆污”。

    面对污染农民无法自救

    周健民认为,在生态环境问题上,农民无法自救。

    当年被视为农家宝的秸秆、畜禽粪便等宝贵的有机肥料,现在已成为农村最大污染物之一。周健民说:“以前为了增添土壤肥力,这些农家宝都会被农民收集后施于田中,这是一个良好的生态循环。但现在对于普通农民来说,施化肥更便宜、省力,反倒施有机肥成本高、回报低、又费劲。农民自然要选择方便省钱的路。”

    现在,我国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和综合利用技术已经相当成熟,推广这项技术,可以使规模化养殖的畜禽粪便全部实现综合利用和废水达标排放。但目前国家还没有鼓励使有机肥商品化的优惠条件,也就很难有企业会应声而出,因为利用新技术生产的有机肥成本还是高于化肥成本。同时,生活垃圾、污水、秸秆和畜禽粪便等在农村也没有建立相应的处理系统或回收机制,因此,污染无法遏制,环境持续恶化。

    通过多次调研,周健民认为,单纯靠科技也不能解决农村生态问题。比如,科技可以解决使污水处理系统更适用于农村,但谁来买单、谁来实施项目推广等都是问题。

    “农民不会买单来增加自己的生活成本,现在随处堆放、倾倒是不用付任何费用的。在环保技术利用方面,即便是有了较好的技术也要有人来一步步推广,一点点地让农民明白并且接受,但现在基层科技人员的匮乏,也导致农民够不着这些现代技术。”

    合理规划杜绝资源浪费

    “规划上的不合理是最大的浪费,必须把规划问题放在建设新农村的首位。”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的提案也对新农村建设给出建言:要因地制宜地规划好新农村建设;对于要保留的村镇,也要有建设规划;要加大规划的投入,提高规划水平;要全面加强管理,把农村资源节约和生产集约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评价和考核的体系。

    当前,我国农业发展中土地和水等资源的浪费和使用粗放问题还很严重:大量废弃地闲置,农村企业布局分散,“空心村”广泛存在,原始的农村田间水渠占用了大量耕地面积,由于没有规划,农田散乱、使用率低并影响产量提高。同时,我国的农业基础条件和农业科研及农技推广力量相对薄弱,节约型农业和农村的循环经济发展很不够,造成农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在新农村建设中,一些地方缺乏规划或乱规划,还造成了严重的投资浪费。

    调研表明,农村资源节约和生产集约化确能加快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提高建设水平,改善和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

    环境治理亟须提上各级政府日程

    农工党中央认为,既然“三农”问题是党和政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村的环保工作也应成为整个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

    委员们建议,应将农村环境治理问题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新农村建设”面对的突出问题来对待。各级环保部门应增强“环保下乡”的责任,并将农村环境治理列为其工作重点。目前首要的任务是采取严厉的监督、惩罚措施,防止新的污染源向农村地带转移,杜绝发达地区和城市的污染企业向农村转移。同时应高度关注地方政府的“污染保护主义”倾向,组织和纪检部门应考虑针对此倾向采取有效的遏制、惩罚措施。

    为全面、系统地掌握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整体情况及其可能带来的后果,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建议,“政府应在农村地区开展一次环境状况普查,调查主要污染源,了解污染对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民健康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影响。调查重点是饮用水源状况和农民健康、疾病状况。针对调查中发现的情况(如饮用水源严重污染、疾病高发、死亡率异常增高)及时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

    有关委员们认为:目前最紧迫的任务是解决农民的饮用水安全问题。调查表明,虽然不少村庄都用上了自来水,但水源污染情况突出,加上大部分乡镇自来水厂为个体承包、经营,在经费、技术和监督方面不到位,导致不少乡镇自来水厂提供的饮用水不合格。因此,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在这方面加大对农村地区供水系统的支持,采取充分的应对举措。

    考虑到农村面源污染(包括农药和化肥污染以及养殖业污染)已经成为与工业污染同样甚至更加严重的问题,其危害的潜在性和长期性尚未引起地方干部和广大农民的足够重视,建议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方面的宣传、调查和治理。有关主管部门应尽快研究出台控制农药化肥减量喷洒的系统措施,包括技术替代措施、激励措施和惩罚措施。

    应建立因污染损害和赔偿问题所引发的社会纠纷的化解机制,妥善处理污染损害和赔偿问题,防止污染持续和矛盾激化。政府应考虑建立有环境、农业(渔业)、水利、医疗卫生、司法和权威学术机构共同组成的污染纠纷调查、责任认定、赔偿调节机制,促使问题在发生后能够及时而妥善地得到处理。

    作为农村环保缺失的环节,农工党中央建议“创新农村环保的工作机制,健全农村环保的法规体系”。认为全国人大应尽快制定《农村环境保护法》,完善农村环保的地方性法规体系,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不同手段,引导农民自觉采用科学的生产、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