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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实施多项产业推动国有林区生态保护民生改善

来源:生活报 作者: 时间:2015.02.10

  生活报2月10日讯 我省森林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5%,占全国森林面积的10.3%,对保护我国生态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为推进国有林区转型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国有林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国有林区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展森林食品产业

  扩大地理标识产品知名度

  龙江森工集团整合“黑森”品牌,大兴安岭地区突出“北极”特色品牌,伊春市重点打造“林都”品牌。扩大中国北极蓝莓、寒地森林猪等地理标识产品知名度,支持迎春黑蜂公司打造中国高端蜂产品品牌,建设中国蜂都。

  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绿色有机食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形成食用菌、浆果、坚果、粮豆、蜂产品、畜禽等野生品种保护和人工种养生产基地。到2020年,林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力争达到200个以上,农产品地理标识登记10个以上,分别增长25%和10%。

  依托大兴安岭地区、东宁县、尚志市、嘉荫县和森工系统重点打造以黑木耳为主导的食用菌产业集群;依托佳木斯、伊春、鹤岗、双鸭山市和森工系统重点打造坚果加工产业集群;依托哈尔滨、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等市(地)重点打造特色浆果加工产业集群。

  打造北药新兴产业

  扶持五味子等地道药材生产

  意见提出,科学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我省丰富的野生药材资源,扶持和推进刺五加、平贝、黄芪、五味子、苍术、人参、防风、柴胡、板蓝根、返魂草、龙胆草等地道药材的生产,大力发展中药饮片、化妆品和保健食品产业,构建医药、化工和保健食品新兴产业。

  对原有的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进行审核、登记备案,建立一批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加大科研投入,打造我省林药品质品牌。建立全省“森林药材”认证机构,统一标准,统一标识,彰显我省林药优异品质。

  组建大兴安岭北药研究院(北药检测中心)和大兴安岭北药、鄂药研发中心,开发研制新产品。与韩国、日本等国合作组建保健食品、天然植物药物提取、药品生产、中药材种植龙头企业,研发依托野生植物资源的适宜亚裔人使用的化妆品、保健品、中草药。

  做大做强旅游经济

  鼓励林区职工建设家庭旅馆

  组建具有拉动全省经济的大型旅游集团,在林区打造一批具有森林文化特色的森林博览馆、文化馆及集娱乐、休闲和服务接待设施于一体的主题公园。鼓励林区职工建设家庭旅馆、创办“林家乐”。

  森林生态游重点打造哈尔滨—凤凰山—苇河—亚布力—大海林、哈尔滨—苇河—亚布力—柴河小九寨—镜泊湖、哈尔滨—铁力—伊春—五营—汤旺河—嘉荫、哈尔滨—加格达奇—呼中(塔河)—漠河等旅游线路;湿地游重点发展东方红(珍宝岛)、沾河、新青、乌伊岭、南瓮河等旅游观光带;森工产业、北方民俗游重点开发兴隆、柴河、绥棱、五营林业局、加格达奇国家森林公园小火车、北极村鄂伦春民族风情博物馆、塔河鄂族新村等景区和亚布力森林动物园(熊猫馆);界江游重点打造东方红、鹤北、嘉荫、萝北、呼玛旅游线路等。

  发展苗木花卉产业

  打造五色草等我省苗木品牌

  在大中城市周边创建观赏盆栽花卉设施生产基地和绿化苗木培育移植驯化基地,在距离口岸城市较近的林区创建出口鲜切花和优质盆花生产基地。重点打造兴隆、鹤立、双鸭山、海林、加格达奇林业局和伊春市伊春区等大型苗木花卉基地。以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大庆市等中心城市绿化为市场,组建黑森园林绿化公司、哈尔滨市苗木花卉大市场,实现一体化经营。

  积极宣传推广耐寒、抗性强、观赏价值高的毛百合、冰凌花、兴安杜鹃、耧斗菜等野生乡土苗木花卉品种和品牌,打造我省五色草栽植等一系列苗木花卉名牌产品。

  保障改善民生

  将林区纳入全省扶贫开发规划

  妥善解决林区(含城市独立加工企业)体制转轨中一次性安置职工、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森工企业混岗人员、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老工伤”待遇等社会保障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将林区扶贫纳入全省扶贫开发规划。

  完善林区养老服务体系,林区养老保险按照省有关养老保险缴费政策执行。把国有林区救灾救济工作纳入全省灾害救助管理系统。开展订单式定向培训带动就业,鼓励灵活就业,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鼓励扶持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支持;适当开发公益性岗位,作为兜底政策,重点安置林区就业困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