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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 南粤大地更加郁郁葱葱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时间:2015.02.02

2012年,省委、省政府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了启动新一轮绿化广东,建设绿色生态强省的战略部署。2013年8月,《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出台,提出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将广东建设成为森林生态体系完善、林业产业发达、林业生态文化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的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这既是一以贯之、一脉相承的绿色梦想的延续与传承,也是省委、省政府和千百万广东人民的共同选择,更是建设美丽广东作出的郑重承诺。
  3年来,全省各地大力弘扬“十年绿化广东”精神,精心组织实施四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生态景观林带8610公里,完成碳汇造林1100万亩,森林进城围城工作在珠三角地区全面展开,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已建成示范村2660个。广东绿色版图不断扩大,新一轮绿化广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1月30日,省政府召开林业工作会议再动员再部署,继续推进2015年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
  生态广东实现质的飞跃
  按照规划,新一轮绿化大行动主推四大重点工程:生态景观林带工程,沿公路、铁路、水道打造1万公里林相好、生物多样性丰富的景观林带;森林碳汇工程,集中力量消灭500万亩的宜林荒山荒地,改造1000万亩的残次林、纯松林和布局不合理的桉树林;珠三角森林进城围城工程,建设1000个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在珠三角9市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打造森林城市群;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8000个生态文明示范村,打造乡村绿化美化升级版。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从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更强力度上推进。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亲自出席启动大会,并明确要求,各地党委、政府要对本地区绿化工作全面负责,要用结果说话,分阶段实施目标管理,出示“红黄牌”,严格考核奖惩。省长朱小丹每年拿出3天以上的时间调研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建设情况,并亲力亲为,挂点示范,强力推动,建设了1万亩省长林。各市县一把手、各级林业部门领导干部也都纷纷办点植树造林,以实际行动推动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使“点”上的成效在“面”上开花。
  新一轮绿化广东的号角吹响以来,全省各级林业和相关部门,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先后组织编制了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等四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规划,出台了建设森林生态“五大体系”、城市绿化工作、矿山复绿行动等6个配套实施方案。
  通过实施四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着力形成北部连绵山体森林生态屏障体系、珠江水系等主要水源地森林生态安全体系、珠三角城市群森林绿地体系、道路林带与绿道网生态体系、沿海防护林生态安全体系,构建起全省科学合理的森林生态安全格局。
  碳汇森林质量高。重点加快消灭宜林荒山和改造残次林、纯松林、布局不合理桉树林,加大封山育林、抚育管护力度,着力增加森林碳汇。全省已完成森林碳汇工程造林1100万亩,占工程建设任务的73.3%,其中2014年完成355万亩。碳汇森林已逐步呈现林相好、结构优、生态美的新格局。
  万里景观林带美。统一建设23条共1万公里、805万亩生态景观林带,建成连接城乡森林系统的绿色廊道,构建高标准、高质量森林生态景观体系。全省累计完成生态景观林带工程建设里程8610公里,占建设总任务的86.1%,其中2014年完成2750公里,生态景观林带基本成林成带,一条条林带已成为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
  进城围城共创森。珠三角打造森林城市群,让森林进山、下乡、上路、入城、围湖、拓海,构建城乡绿化一体化,构筑以珠江水系、沿海重要绿化带和北部连绵山体为主要框架的区域生态安全体系。全省新增建成森林公园155个、湿地公园55个。惠州市2014年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东莞、肇庆、珠海、汕头、佛山、茂名、中山等七市也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乡村美化生态化。全面启动城郊型、农村型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建设,构建优美宜居生态家园。已建成具有乡土味道、各具特色、环境宜居的示范村2660个。
  青山作证,绿水含情。务实的广东林人,正在建造一座座绿色丰碑,奏响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强音。
  深化改革激发内生动力
  广东林业改革创新从来没有停滞过。统筹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各项政策机制,理顺了全省的基层林业管理体制机制。充分让利于民,即使参与林改的农民得到了实惠,又注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累计完成宗地确权面积1.41亿亩,林地确权率96.9%。为了使林改后的山林充分发挥效应,广东“破冰”森林保险,利用财政补贴在韶关、河源、梅州、湛江、肇庆和清远6个地级市以及省属国有林场启动森林保险,扩大森林保险范围,投保森林面积达5000万亩,增强各地林农抵御风险的能力,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好效果。
  2014年,广东林业试水在六大领域实施七项重点改革。广东长隆碳汇造林项目成为全国首例获得国家发改委备案的CCER林业碳汇项目,林业碳汇交易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加快制订改革实施方案。积极谋划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启动建章立制工作。启动海丰国际重要湿地生态补偿试点,探索完善我省生态补偿制度。
  通过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林业体制机制、经营方式、运营模式,更加注重生态保护,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充分调动各方面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林业建设新格局。
  森林覆盖率提前实现发展目标
  2014年是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关键一年。省委、省政府严格考核各级政府造林绿化任务完成情况,用结果说话。
  根据最新的2014年度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通报,全省完成森林碳汇造林355万亩,建成2750公里生态景观林带,新增森林公园65个、湿地公园16个,建成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1825个,粤东西北地区生态建设力度加大,珠三角地区生态建设一体化步伐加快,南粤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入。全省林业用地面积1.65亿亩,森林面积1.62亿亩,森林覆盖率58.69%,森林蓄积量5.4亿立方米,森林生态效益总值达12062.8亿元。森林覆盖率提前实现2015年发展目标。
  经过综合考核,全省7个地级以上市考核结果为“优秀”,14个地级以上市考核结果为“良好”。珠海市着力打造“珠联璧合、海天一色”的森林城市,“美丽珠海”建设成效显著;惠州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示范引领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佛山市大力推进森林进城围城、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生态景观林带、湿地公园建设再创新成效;肇庆市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和珍贵树种发展,林业生态惠民成绩斐然;河源市围绕打造“广东绿谷”,森林碳汇工程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走在全省前列。
  产业惠民效益更加突出
  广东林业产业发展多年来位居全国龙头。
  主动求变,挖掘林地资源潜力做优第一产业。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稳步推进商品用材林基地建设,为木材加工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创新求变,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做强第二产业。广东省确立人造板、家具、木(竹)地板、林化浆纸、松香深加工等十大主导产业,培育扶持了一批生产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
  大变图强,发挥森林多种功能做活第三产业。广东坚持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林区丰富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历史遗址和动植物资源,积极发展森林生态旅游,推动实现由“砍树”向“看树”的根本性转变。
  2014年全省林业产业产值达6336亿元,比上年增长13.24%。完善产业优惠扶持政策,推进新的产业项目,增强林业产业发展潜力和后劲。着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森林旅游和林业休闲服务、花卉苗木等产业,加快发展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组建林业龙头企业联盟,培育林业产业集群,实施林业品牌战略。木竹家具产值、出口量在全国名列前茅,木浆造纸业、人造板、木地板业在国内行业中居于龙头地位。全省林下经济产值达239亿元,受益农民618.8万人,为山区百姓开辟了致富新路。
  林业支撑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2014年,省林业厅与科技厅签署合作备忘录,积极推进产学研联盟,探索构建木竹、松香松脂、木本粮油等产业联盟。优良乡土阔叶树种、珍贵树种、油茶种植及薇甘菊防治等科技创新研究取得新突破。强化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转化应用,提升林业发展质量效益。5项重点林业科技成果通过鉴定,7项林业科技成果获得201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新建科技示范林1.55万亩。
  健全造林绿化的利益驱动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林业建设。切实加强林业站、木检站和森林公安派出所建设,夯实基层林业管理队伍。全省普遍建立挂点联系重点工作的机制,兴办造林绿化示范点2007个,强化督查督办,确保落实新一轮绿化广东建设任务。林业法治及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现代林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实践证明,新一轮绿化大行动方向正确、路径清晰、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为广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更好的生态条件,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绿色财富。
  节点
  2012年——启动
  2012年2月28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林业工作会议,部署开展新一轮绿化广东工作,建设绿色生态强省。省长朱小丹代表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市长签订了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等四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
  2013年——全面推进
  2013年8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提出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将广东建设成为森林生态体系完善、林业产业发达、林业生态文化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的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胡春华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对本地区绿化工作全面负责,要用结果说话,分阶段实施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全省强力推动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等四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掀起了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热潮。
  2014年——初见成效
  启动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抢抓机遇,主动作为,推动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和各项林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如期完成了阶段性建设目标。全省共营造碳汇林1100万亩,占总任务的73.3%;建设生态景观林带里程8610公里,占总任务的86.1%;建设森林公园155个、建设湿地公园55个,新建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2660个。
  亮点
  新增省级生态公益林750万亩
  2014年,全省新增省级生态公益林750万亩。至此,全省共划定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6964万亩,占国土面积的25.9%、林业用地面积的42.2%,累计落实中央和省财政两级补偿资金99亿元,惠及全省2649.7万农民,为改善全省生态状况发挥了重要作用。2008年以来,补偿标准按每亩每年提高2元的幅度递增,2014年每亩平均达22元。2013年,广东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进一步提高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建立了公益林激励性补助和补偿资金发放监管的长效机制。
  兴办造林绿化示范点2007个
  各级党政领导带头兴办造林绿化点,实行领导挂点联系工作机制。朱小丹省长亲自挂点联系造林绿化任务最重的龙川县。在省长的示范带动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林业局局长纷纷兴办造林绿化示范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据统计,全省各级领导共兴办造林绿化示范点2007个,造林面积达98万亩。
  珠三角将率先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群
  为推进珠三角“九年大跨越”,率先建成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珠江三角洲地区生态安全体系一体化规划(2013-2020)》编制出台。《规划》明确提出,我省要加快推进珠三角区域生态安全体系一体化,珠三角将在2020年前率先建成国家森林城市群。《规划》将以珠三角的山、水、林、田、城、海为空间元素,以自然山水脉络和自然地形地貌为框架,以满足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生态需求及引导城镇进入良性有序开发为目的,着力构建“一屏、一带、两廊、多核”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惠州建成我省首个地级国家森林城市
  2014年9月25日,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惠州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惠州成为我省继广州之后第二个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城市,也是省内获此殊荣的首个地级城市。惠州一直坚持“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生态优先发展理念,把城乡绿化和森林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目前,惠州林业用地面积1067.6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63%,森林蓄积量3052.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1.28%,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1.23%,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8平方米。
  视点
  全省划定4条林业生态红线
  《广东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明确,至2015年底,建立全省林业生态红线地理空间数据库,形成全省林业生态红线一张图,实现“以库管线”“以图管线”。这是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一年来,我省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方面推出的又一项重大举措。林业生态红线由森林、林地、湿地、物种4条红线组成,到2020年的具体目标是:森林红线为,全省森林保有量不低于1.631亿亩(含非林地中的森林),森林覆盖率不低于60%,森林蓄积量达到6.43亿立方米;林地红线为,全省林地保有量不低于1.632亿亩;湿地红线为,全省湿地面积不低于2630万亩;物种红线为,全省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6.9%。
  对被亮“红黄牌”政府评先评奖一票否决
  为大力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全面建设绿色生态第一省,省政府发布《广东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的责任,并提出了具体的奖惩办法和问责方式。对被出示“黄牌”“红牌”警告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对其评先评奖实行“一票否决”,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一年内不得评先评奖,并按规定追究相关部门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办法》明确了考核奖惩和考核问责,意味着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和森林资源保护考核有了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