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源生态保护:实现历史新跨越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 时间:2015.01.16
原标题:三江源生态保护:实现历史新跨越
开启之年开门红
2014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建设全面推进。二期工程和一期相比,涉及区域由原来的15.23万平方公里增加到39.5万平方公里,占我省总面积的一半以上,这在全国绝无仅有。保护面积的增大,预示着建设者肩上的担子更重、责任更大。就是在这样一个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取得了开启之年开门红的优异成绩。
2014年秋,在去扎陵湖采访的路上看到这样一幕:扎陵湖沿岸竟有三条路,这三条路同时笔直地向黄河源头矗立的牛头碑处延伸。其中一条已经被湖水淹没,另外一条修建不久的公路在夏季涨水时也有被淹没的危险。当地人说,近几年来扎陵湖的面积不断扩大,湖边的公路因此被淹没,只好又修了一条路,造成了三路并行现象。
这个细小的变化,正是三江源水土保持建设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的具体体现。在三江源生态建设一期工程中,共有22个子项目工程。在这22个子项目工程中,封山育林、沙漠化土地防治、水土保持工程是重中之重,同样,这些项目也是三江源二期工程的重点建设内容。
为确保2014年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二期工程顺利推进,省委省政府召开了“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暨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启动大会”、“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和二期工程建设推进会议”。受省政府委托,省三江源办公室与项目区各地政府和省直行业部门签订2014年度项目实施目标责任,为三江源二期建设工程开启之年的各项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2014年是三江源二期工程的开启之年。当年,省财政安排资金5亿元,集中实施了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封山育林、沙漠化土地防治、水土保持等一批生态民生工程。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4.1亿元,主要完成了防治高原鼠兔260.5万公顷、高原鼢鼠50.87万公顷;封山育林32.5万亩;沙漠化土地防治41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3.51平方公里等。
二期规划有效落地
2013年12月18日,国务院批准实施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规划,标志着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全面启动,这是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区的具体实践,是支持我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是不断提高当地群众生活水平的现实要求,是促进流域内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功在当代利泽后世的宏伟工程。
二期工程在总结一期的基础上,编制完成24项工程实施方案,强化设定项目技术路线,细化规范项目实施,落实管护责任。谈起今年开始实施的三江源生态保护二期工程,省发改委副主任、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办公室主任李晓南说,二期工程在三江源生态保护模式上有三个明显转变:从原来的应急式保护向常态化、持续性保护升级;以工程项目为支撑的保护方式向组织形式和体制机制创新保护升级;由单一的环境保护目标向在生态文明观导向下的统筹保护环境、改善民生和经济社会与文化协调发展的综合试验区保护升级。
2014年是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实施的第一年,省三江源办公室结合三江源二期工程建设任务和工作实际,在总结一期工程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八个管理办法和细则,分别多次组织召开省、州县两级座谈会,听取征求各方意见建议,更好地加强三江源生态保护二期工程建设的制度保障。同时,与省农牧厅、林业厅分别联合组成督察组,深入三江源草原鼠害防治林业项目等作业点,对项目推进督促检查,对项目区一期、二期部分农牧、林业项目的省级验收,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协调省审计厅、省财政厅,分别对实施地和省相关部门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再审计,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力度。组织人员参加新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培训班,提高人员监理业务管理能力水平。省环境保护厅加强生态监测力度。
为使三江源建设二期规划有效落地,编制完成二期规划各分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编审工作,进一步细化各项目技术路线和规范标准,明确落实责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目前,2015年度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项目计划前期工作有序推进。
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一是二期工程全面启动。启动大会顺利召开,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完成,相关分工意见正式印发,24项工程作业标准逐项制定;二是保护项目全面推进。七大项重点生态工程全面开工,下达财政预算内投资5亿元,完成4.1亿元,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是建章立制全面提升。一批涉及工程建设的综合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八项办法”、“两项规程”、“一个大纲”得以落实;四是人员培训全面强化。推行到县到一线培训的工作机制。全面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特别是一线管理人员及农牧民培训全面强化。年培训专业人员两千人次,农牧民4200人次,推进了三江源人才培养工作,制定了今后五年工作计划;五是综合管理全面提升。强化州县主体责任,落实了省级相关部门工作分工,细化了乡镇工作职责,提升了村级项目管理能力,制定了统一的绿色考核办法,加大了州县两级生态保护的权重;六是公众参与全面展开。从劳务使用本地化为突破口,以社会各界支持为着力点,形成了人人参与、全方支持的新合力。三江源生态基金会工作有了新进展;七是宣传报道全面落实。组织开展了媒体江源行活动,推出了系列宣传品牌。编制藏汉文宣传册10万本,展板一千套,四州广播电视台开设了三江源保护专题节目,一批三江源巡礼专题片配发基层;八是绩效考评全面启动。与省考核办联合对三江源区州、县、乡镇绿色绩效考核进行了全面修订,确定了标准,制定了办法。同时加大了日常监管考评;九是科技支撑全面加强。以生态监测综合能力提升为目标,联合环保、农牧、林业、科技、水利、气象等部门强化了三江源生态监测、评估、预警的新体系,未来工作的新路径,以省工程咨询中心、青海大学三江源研究院为龙头,组建了科技团队,开展了林、草、水等领域相关研究;十是机构建设全面规范。省级八个专项工作组进一步充实,农牧、林业、财政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4州21个县三江源办工作经费进一步落实,人员全面配备,一批专业人才充实到了一线;十一是国际合作全面推进。与国际友好生态环保组织的联系进一步密切,特别是与世界环境研究所的合作取得新进展,国际第三方评价的技术路线已确定。世界自然保护基金会三江源专项考察全面完成,泽库碳交易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
青海三江源二期工程亮点纷呈
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和试验区建设,是以保护建设好生态环境为基本前提,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具体内容涵盖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等,特别是把探索形成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作为重点,并要求为全国同类地区提供示范,亮点纷呈。
●范围拓展二期工程不仅是巩固一期工程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的重大举措,更是提升和拓展。因而,二期规划范围确定涵盖整个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包括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全部行政区域的21个县和格尔木市的唐古拉山镇,共158个乡镇,行政村(含社区)1214个。总面积为39.5万平方公里,占青海省总面积的54.6%。
●重点突出二期工程是以恢复植被为核心,坚持自然修复与工程建设相结合,加强草原、森林、荒漠、湿地与河湖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促进生态保护、民生改善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以科研推广和人才培训为支撑,完善生态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夯实生态保护和建设基础,巩固提升生态保护建设成效,构建国家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将三江源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示范区。
●目标明确到2020年,林草植被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由4.8%提高到5.5%;草地植被盖度平均提高25~30个百分点,土地沙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达到50%,沙化土地治理区内植被盖度达30%~50%;水土保持能力、水源涵养能力和江河径流量稳定性增强,减少水土流失5亿吨,水源涵养量增加13.7亿立方米,长江、澜沧江水质总体保持在一类,黄河一类水质河段明显增加;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环境明显改善,生物多样性显著恢复;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
●三个提升从原来的应急式保护向常态化、持续性保护升级;从原来以工程项目为支撑的保护方式向组织形式和体制机制创新保护升级;从原来单一的环境保护目标向在生态文明观导向下的统筹保护环境、改善民生和经济社会与文化协调发展的综合试验区保护升级。
●分区施策依据各分区特性,优化空间布局,实施分类指导,确定保护技术重点和主要任务,努力实现总体目标。
★重点保护区,是指在构成三江源地区生态安全格局中发挥特殊重要作用,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原则上禁止从事开发经营活动的区域。其范围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主,包括三江源、可可西里、隆宝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年保玉则、坎布拉、贵德等国家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风景名胜区,面积19.36万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的49.01%。
★一般保护区,是指在构成三江源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中发挥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基础作用,要优先保护生态环境,并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适当发展畜牧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区域。其范围包括重点保护区和承接转移发展区之外的地区,总面积19.34万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的48.96%。
★承接转移发展区,是指在生态保护建设和城镇化进程中,具备一定承接转移农牧业人口和产业发展潜力,需要统筹开发开放与生态保护的区域。其范围包括共和、贵德、尖扎、同仁等县境内黄河谷地地区,以及规划区州府、县城所在地和重点小城镇,基本呈点状分布,总面积0.8万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的2.03%。
●项目优化二期工程共2大类24项工程,总投资160.57亿元。其中,生态保护和建设类工程17项。包括草原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4项,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7项,荒漠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1项,湿地、冰川与河湖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4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建设1项。支撑配套类工程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