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推进旱区治沙造林持续发展
来源:新闻中心-中国网 作者: 时间:2015.01.13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时指出,内蒙古的生态状况如何,不仅关系内蒙古各族群众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华北、东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要努力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内蒙古各级党委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精心谋划林业改革发展,狠抓治沙造林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措施。自治区党委政府确立了“建设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的奋斗目标,把生态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建设来抓,把治沙造林作为生态建设的重中之重。自治区政府组织编制了《构筑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纲要》,每年年初通过专题会议对治沙造林进行部署,每年召开一次全区造林绿化现场会深入推进。各级财政治沙造林投入不断加大,2014年仅自治区财政就安排林业资金11亿元。2014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的意见》。
二、突出重点,推进区域绿化。结合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2013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工作的意见》,启动了公路、城镇、村屯、厂矿园区、黄河两岸、大青山前坡等重点区域绿化,采取政府、部门、企业联动,实行一体化布局、社会化参与、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标准化建设。两年来,共投入资金300多亿元,完成绿化面积405万亩。
三、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一是优化布局,在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治理模式,建设樟子松、沙漠锁边林、农防林、水保林等基地,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试点。二是调整林种树种结构,增加混交林和乡土树种比重,加大经济林培育力度。2014年自治区财政安排1000万元,扶持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三是加强抚育管护,在项目区实行全面禁牧,开展灌木林抚育平茬试验。四是深化集体林改,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实现建设主体、经营主体、利益主体、责任主体“四统一”,做到了任务、产权、责任、补助、服务“五到户”。
四、强化服务,增加科技含量。针对旱区造林成活难、保存难的实际,我厅组建了科技支撑专家团队,制定公路、村屯、城镇等不同区域的绿化技术导则,实行技术人员承包责任制,对造林进行全程指导与服务。认真总结筛选、组装配套治沙造林科技成果,加大推广应用力度,技术推广与造林作业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重点推广的适用技术50多项,推广覆盖率达到90 %以上。
五、规范管理,提高造林质量。我厅印发了《关于加强营造林质量管理的意见》,规范了造林绿化关键环节的管理。建立了宏观调控、奖优罚劣制度,把造林各环节的质量与林业项目立项、计划下达、资金拨付等紧密挂钩,实行刚性调控。特别是对由于人为因素造成造林绿化质量差的旗县,将核减年度建设任务,直至停止审批和安排林业项目。
2011—2014年,内蒙古全区累计完成造林绿化面积4410多万亩,年均1100多万亩,约占全国的1/9。实现了森林面积和蓄积持续增长,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减少。四大沙漠周边重点治理区域沙漠扩展得到遏制,四大沙地林草植被盖度明显增长,全区2.6亿亩风沙危害区域、1.7亿亩水土流失区域得到初步治理,每年减少入黄(河)泥沙1.1亿吨。(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