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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来源:鹰潭日报 作者: 时间:2015.01.12

    推进人才培养机制、考试招生制度、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改革
    本报讯(倪华山记者严米金)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为树立“学在鹰潭”教育品牌,近日,结合教育实际,我市出台了《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坚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坚持先行先试、敢于担当,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原则,加强整体谋划,增强政策协调,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提升环境,着力破解制约我市教育科学发展的问题,为建设富裕秀美宜居和谐鹰潭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改革
    落实以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德育目标之中,把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及鹰潭厚重的红色文化、铜文化、道文化等融入中小学德育课程。
    强化体育美育教学。开足开齐音体美课程。普通高中保证体育必修课程达11个学分、艺术类必修课程达6个学分。中等职业学校保证体育课程达72学时,艺术课程达72学时;加强音体美教师培训,确保在3年时间内农村完小每校至少培训1名合格的专职音体美教师;开展好音体美活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锻炼。
    深化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课业负担。小学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式的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90分钟。中小学教辅材料实行“一科一辅”。科学安排考试内容及次数。小学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小学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安排其他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题不得超出课程标准要求。
    推行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小学生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取消小学考试“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2015年开始对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进行艺术素质测评,并将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实施普通高考改革。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探索技术技能型和学术型两种考试模式的改革,实行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分类考试招生,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制度。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建立国家教育考试监考教师库,保障考试公平、公正。
    深入推进中招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依据以等级方式呈现的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增强综合素质评估的科学性、客观性和透明度,实现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招生硬挂钩。积极探索高中学校依法自主招生,扩大高中招生自主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招生。农村学校按照乡镇、村小、教学点规划布局,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城区学校实行划片招生、随机派位、指定入学、对口招生和自主招生,探索大学区招生办法。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具体学区进行招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出现空余学位时,其他学区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自愿报名参加电脑程序随机派位;出现学位不足时,实行电脑程序随机派位,以实际学位数等额录取学生就学,没有被录取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入学。
    破解城区择校热难题。加强重点学校监控管理,加大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力度,基本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破解城区择校热问题。力争到2015年秋季,小学、初中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标准班额以内,其他年级班额有明显下降。
    推进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改革
    扩大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学前教育普及发展。贯彻落实坚持合理布局原则,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要求,到2020年,市级达标以上幼儿园覆盖面达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占90%以上,全市适龄幼儿入园率达95%。实施农村闲置校舍改造幼儿园,加强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探索“公建民办”、“民办公助”等办学机制,推动办园主体多样化、办园模式多样化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生活设施得到基本满足,村小、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基本达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实现教育均衡目标;特殊教育提升发展。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原则,加快特教学校建设和师资力量建设,加强随班就读管理,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到2016年全市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高中教育特色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20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2%以上。
    《意见》同时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管理制度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建立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体系、推进教育管理方式改革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措施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