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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APEC空气质量保障督查行动进入第三阶段 重点督查高架源及VOC排放

来源:环境保护部 作者: 时间:2014.11.19

  记者日前从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获悉,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督查行动自5日开始进入第三阶段,各督查组督查重点转为高架源及挥发性有机物(VOC)排放。

  据了解,北京及周边6省区市环保部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专家组连日来不断开展APEC空气质量预测会商,其中4日预测结果显示,8日至11日期间,北京地区将出现静稳天气,极端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加上偏南风作用,周边污染物传输对北京空气质量影响加大。专家组分析表明,来自北京南部地区的高架污染源和VOC排放将会成为影响大气质量的重要因素。据此,环境保护部要求自11月5日起第三阶段的督查重点确定为高架源和VOC排放源,并于4日晚间紧急部署有关省(区、市)在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抓好高架源及化工、喷涂等VOC排放重点企业的减排措施落实,全力以赴做好APEC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记者了解到,受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委托,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11月5日召集华能、华电、国电、大唐、中电投、神华等集团公司负责人,进一步研究了燃煤电厂高架污染源管控工作,提出要在保障供电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北京及周边地区燃煤电厂发电负荷,并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严禁超标排放。另外,翟青还于7日督促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加强石化企业和加油站的VOC管控,切实减少无组织排放。

  目前,环保部派出的16个督察组正在各地对高架源和VOC排放源管控进行重点督查,详细核查环保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由翟青带领的督察组已于7日开始,到北京、河北、天津等地进行督促巡查,先后现场检查了中国石化北京燕山分公司、河北涿州市华北铝业有限公司、河北清苑县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等高架源和VOC排放企业,现场逐一核查了各个企业的停、限产情况,并重点就VOC和高架源的减排进行了详细询问和督促。翟青指出,石化企业最为核心的问题是VOC,火电企业目前最主要的是抓好高架源减排,企业应尽最大努力,减少排放,并深挖减排潜力,为确保APEC空气质量做出贡献。同时,翟青还特别对前阶段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确保当地问题整治到位。

  按照《环境保护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督查方案》安排,环境保护部已于10月20日派出16个督查组展开督导检查工作。督查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重点督查保障措施的部署和准备情况;第二阶段重点督查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11月5日开始进入第三阶段,以高架源和VOC排放督查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