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助推我市新型城镇化
来源:本溪日报 作者: 时间:2014.10.28
日前,市政协委员、市环保局副局长石玉萍专门就如何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助推我市新型城镇化提出了意见建议。
石玉萍认为,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化水平的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与城镇化的关系已经愈加密切。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支持和服务农村城镇化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宗旨,全面开展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了我市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但由于城镇化进程中城镇环境保护与城镇生态环境建设未能得到优先发展,从而制约了农村城镇化的发展进程。一是基层生态环境建设能力相对薄弱,缺乏专职环保工作人员,上级环保政策、规定在基层落实的时间长、难度大、效果差。二是缺乏贴近农村实际的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基层群众环保法律意识淡漠。三是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不足。四是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缺乏健全的长效机制、有效的运营模式和必要的资金支持。
石玉萍建议,推进新型城镇化,打造新型农村社区,就要对农村生态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即自然环境系统本身能够承受并良性循环的限度。因此,必须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解决好存在的问题。一是应考虑设立乡镇专职环保机构,配备环保技术人员,以适应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二是应着手制定符合农村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农村环境保护条例或规章,遏制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的趋势。三是各级政府应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资金、运行管护资金、技术引进资金及日常保洁资金等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常态支出。四是应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基层环保工作者的业务技能及监管能力。
石玉萍认为,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化水平的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与城镇化的关系已经愈加密切。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支持和服务农村城镇化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宗旨,全面开展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了我市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但由于城镇化进程中城镇环境保护与城镇生态环境建设未能得到优先发展,从而制约了农村城镇化的发展进程。一是基层生态环境建设能力相对薄弱,缺乏专职环保工作人员,上级环保政策、规定在基层落实的时间长、难度大、效果差。二是缺乏贴近农村实际的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基层群众环保法律意识淡漠。三是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不足。四是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缺乏健全的长效机制、有效的运营模式和必要的资金支持。
石玉萍建议,推进新型城镇化,打造新型农村社区,就要对农村生态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即自然环境系统本身能够承受并良性循环的限度。因此,必须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解决好存在的问题。一是应考虑设立乡镇专职环保机构,配备环保技术人员,以适应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二是应着手制定符合农村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农村环境保护条例或规章,遏制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的趋势。三是各级政府应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资金、运行管护资金、技术引进资金及日常保洁资金等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常态支出。四是应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基层环保工作者的业务技能及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