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的精神在传承
来源:新疆日报(乌鲁木齐) 作者: 时间:2014.09.30
9月28日,在“烈士纪念日”即将来临之际,记者采访了革命烈士张维国的女儿张新,了解了革命烈士的故事,更体会到了革命烈士精神的传承。
张维国出生在河北省唐山市大史马庄,1956年,刚刚18岁的他参加了河北省青年志愿筑路队,来到了西北铁路局五段17工区7小队,从此在大西北开始了他人生的忠诚之旅。1962年5月,张维国被调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公安分局东门派出所工作,在这个岗位上,他恪尽职守,并最终为之付出了生命。
张维国在生活上很朴素,看到派出所里有同事粮食不够吃,就把自己节省下来的粮食送给同事,有时甚至自己吃粗粮,而把细粮让给别人。在工作上他严格要求自己,在雨灾抢险和国庆保卫工作中受到奖励,并曾被评为“五好民警”。在1966年4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公安分局党支部大会上,大家对他有这样的评价:“关心所内同志的生活;敢于向坏人坏事作斗争”,这种爱憎分明的性格,让他获得了一致好评,同时也让作恶者又恨又怕。
1967年10月26日晚,和往常一样,张维国和另外两名民警在单位值班,大约在晚间7时40分,突然有3名暴徒杀气腾腾地闯进了派出所,其中两人手持五四式手枪,另一人手持勃朗宁手枪,枪口对准三位民警,指名道姓地找张维国。正当三位民警沉着地与暴徒周旋时,其中一个暴徒指认出了张维国,暴徒们便向张维国开枪了。张维国腹部中弹,但是他没有退缩,转身拿起了一支梭镖与暴徒搏斗,穷凶极恶的暴徒又开枪射击张维国,他身中三枪,倒在了血泊中……张维国牺牲时年仅29岁,而此时他才新婚4个月,妻子安桂荣怀有三个月的身孕……
数十年过去了,遗腹子张新也选择成为一名警察。她从小到大都以父亲为荣,觉得警察是一个光荣而神圣的职业,中学毕业后她报考了警校。张新觉得或许是遗传了父亲的性格,自参加工作起就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凡事都求问心无愧,如今在社区民警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她一如既往地尽职尽责,从未因为自己是烈士子女而提要求、搞特殊。
张新说,虽然从未见过父亲,但是常能梦见他,梦见他带着自己玩,只是总是看不清父亲的脸……当她从这样的梦中醒来,常常是泪流满面。尤其是当她自己也成家有孩子之后,更体会到了父亲的牺牲让家庭缺失了多少欢乐。但是她说,正是父亲这样正直、有血性的男子汉,才让社会上的恶行受到了惩罚,善良的人们得到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