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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5名民间艺人被命名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来源:云南网 作者: 时间:2014.09.17

     经全市各县区文化馆申报,市文化馆统一报送,经过云南省非遗专家严格评审推荐,近日,我市又有五名民间艺人被命名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他们是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傣族民间文学《神蜘蛛》传承人万德美,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山歌传承人阿福有,腾冲县佤族清戏传承人王组芳,腾冲皮影戏传统制作工艺传承人刘安奎,隆阳区永子传统工艺制作人李国伟。自2015年开始,他们将每年获得云南省政府每年5000元传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