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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工作

来源:林业局 作者: 时间:2014.09.16

    《意见》提出,力争到2017年,云南42%的自然湿地面积得到保护,自然湿地总面积不低于40万公顷。到2020年,云南自然湿地面积保护率达45%,自然湿地总面积不低于42万公顷,退化湿地修复面积超过3万公顷。
    《意见》明确,云南将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的原则,加快构建完整的湿地生态系统,规范湿地保护措施,维持湿地生态结构和功能稳定。
    《意见》还明确加强湿地保护法制建设、加快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加强自然湿地保护、科学开展退化湿地修复、建立湿地资源合理利用机制、繁荣湿地生态文化等6项湿地保护重点工作。并对重点工作进行了分解,明确云南省16个州市人民政府、省级林业、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水利、法制、考评等单位和部门抓好落实。
    《意见》要求,从今年起,各级政府要将湿地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视财力逐年增加。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启动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工作。成立云南省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加快制定地方湿地专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快建立湿地监测系统,争取到2020年,基本完成云南12个监测站点建设。组织开展湿地生态服务功能评估,适时发布《云南湿地生态报告。》
    目前,云南8公顷以上的湿地面积约56.3万公顷,为2200多种湿地植物和1000多种湿地动物提供了生存和栖息的环境。云南湿地呈现类型多样、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功能重要等特点。但是,云南湿地生物系统脆弱,湿地破碎化加剧等问题也很突出,严重制约了生态环境质量的提升,为此,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意见》,旨在从根本上扭转云南湿地保护中存在的自然湿地面积萎缩,资源过度利用、局部区域外来有害生物严重等问题,以提升云南竞争软实力,树立中国良好的生态保护国际形象。(杨劼 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