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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三举措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促进文明建设

来源:人民网 作者: 时间:2014.06.18

     潍坊历史悠久,文物遗存极为丰富,是名符其实的文物大市,在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中,全市共普查登记文物点4099处。多年来,潍坊着力加强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力度、文物保护体制建设、管理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以文博事业发展带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文化遗产工作为富裕文明的新潍坊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文物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潍坊共计申报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7处,省级127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7处、县市区级1000余处。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数量和质量位居全省前列。青州市被评为全市首个全省第十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13个,其中综合性博物馆7个, 风筝、民俗、古建筑、古生物化石等专题类博物馆5个。潍坊市博物馆、诸城市博物馆被评为国家二级馆,临朐山旺古生物化石博物馆为国家三级馆。青州市博物馆是全国唯一的国家一级综合性县级博物馆。全市馆藏品达到9万余件,其中珍贵文物6200余件。今年,经市文物部门申报,省文物部门批复,潍坊鸢都红木嵌银漆器博物馆作为全市首家民营博物馆顺利完成登记注册。全市初步形成了以国有博物馆为主体、民办博物馆为补充、各行业博物馆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全市各级各类博物馆年均布置基本陈列30余个,举办展览130余个,开展教育活动400余个,接纳观众180余万人次,其中未成年观众66万人次,进一步丰富了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更好地以文博事业发展带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潍坊着力加强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力度、文物保护体制建设、管理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三项工作。
加强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力度,夯实重点文物保护基础。2000年以来,全市实际利用省级以上专项扶持资金4000余万元。重点文物保护维修稳步推进,十笏园古建、齐长城、德日建筑群、城隍庙等一批重点文物保护维修项目实现立项或完成方案的编制。陈介祺故居、寒亭于氏宅院、驼山隋唐佛教石窟造像、青州真教寺、临朐东镇庙等文物保护单位经过维修后重现历史风貌,周边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特色更加突出,城市文化内涵更加丰富。全市以文物资源为载体,以文化旅游、文化创意产业为支撑的文物旅游景区,已经成为全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成为惠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惠及人民群众的惠民工程。
全面加强文物保护体制、机制建设。近年来,我们不断健全文物保护管理网络。市县两级均成立了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进一步明确各乡镇文化站的文物保护管理职责,乡村设立了文物保护小组和文物管护员,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文物保护网络。完善了文物保护规章制度,制定印发了《潍坊市文物保护办法》、《潍坊市博物馆藏品征集暂行办法》、《潍坊市文物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等配套性文件。不断加大文物执法力度。全市文物、公安、工商、规划等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实现了文物保护与当地派出所的连网互动,做到了应保尽保。
切实加强管理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2013年,我市正式批复成立了潍坊市文物局,为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进一步明确了文物保护的责任主体。全市各级各类文物机构达到24个,其中管理机构16个,潍坊市、青州市、坊子区设立了文物局;奎文、潍城、寿光、安丘、高新、滨海、峡山7县市区在文广新局内部设立文物管理科;寒亭、昌邑、昌乐3县市区设立文物管理所;临朐县设立文物管理办公室;高密、诸城由博物馆代行文物管理职责。据最新统计,全市文博系统从业人员286人,专业技术人才197人,占68.9%,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6人,副高职称17人;文物科技保护骨干46人,包括副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25人;文物科技保护修复人员61人,包括副高职称7人,中级职称25人,初级职称17人。从业人员的数量增长的同时,人员结构不断优化,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张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