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 开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新局面——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
来源:环境保护部 作者: 时间:2014.05.22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2014年5月20日)
今天召开的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会是经张高丽副总理批准的。张高丽副总理十分重视,会前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环保部门和各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取得的明显成效,要求学习推广浙江生态省建设经验,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们要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推广浙江省大力开展生态省建设的鲜活实践,交流湖州等地方加强生态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典型经验,带动更多地区广泛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刚才,黄旭明副省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并介绍了生态省建设情况,湖州市、珠海市、张家港市和成都市温江区的同志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反映了生态兴则地方兴、经济兴的规律,反映了不同地区在一定时期所做的工作,讲得都很好,听了很受启发。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
一是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大计;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
二是作出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树立生态观念、完善生态制度、维护生态安全、优化生态环境,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三是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用生态文明的理念来看环境问题,其本质是经济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问题;从宏观战略层面切入,搞好顶层设计,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再生产全过程入手,制定和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形成激励与约束并举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探索走出一条环境保护新路。李克强总理强调,绝不能以牺牲结构和环境换速度,在保护生态中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四是让生态系统休养生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让透支的资源环境逐步休养生息,扩大森林、湖泊、湿地等绿色生态空间,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和环境容量。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生态红线观念一定要牢固树立起来,列入后全党全国就要一体遵行,决不能逾越。
五是认真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加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力度、投资力度、政策力度;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着力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着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加强污染物减排,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铁腕治污加铁规治污,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张高丽副总理指出,必须采取稳、准、狠的措施,重拳出击、重点治污。
六是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要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是终身追究。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这些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理论的丰富完善与拓展深化,是提高我们党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目标指向与现实要求,是指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思想武器与根本遵循。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任务分工》,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特别是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分解细化成16项任务,落实到分管部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经过认真学习和深入研讨,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更加清醒。生态文明建设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保障,是民意所在民心所向,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二是对生态文明建设根本要求的领会更加深入。必须正确处理一对关系,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一种观念,即生态保护红线观念;积极探索一条新路,即环境保护新路;着力解决一个问题,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完善一套制度,即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三是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任务的把握更加清晰。从宏观战略层面切入,搞好顶层设计;立足再生产全过程,制定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强化制度建设,构建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激励约束机制;发挥生态文明建设主阵地作用,用新思路新举措推动环境保护新发展。四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担当更加坚定。环保部门要用生态文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做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二、着力构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四梁八柱
在2011年12月召开的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我提出“十二五”期间要重点抓好四件大事:一是以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为实践主体,丰富完善环境保护的理论体系;二是以修改《环境保护法》为龙头,全面构建环境法律法规框架;三是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契机,理顺健全环境保护职能和组织系统;四是以完成节能减排为主要任务,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这四件大事的有序推进,推动“十二五”以来环境保护事业持续发展。
随着实践和认识的不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面临一些新形势新任务。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站在推进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着力构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四梁八柱,做到纲举目张。四梁八柱是一个形象说法,用来描述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宏观性、系统性、轮廓性的整体架构。它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化,也是各地区和环保部门一段时期以来探索实践的总结概括;既是客观的,也是主观的;既是无形的,也是有形的;既是定量的,也是定性的,是宏观与微观、实践与认识、可能性与现实性的高度统一。
一是以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为实践主体,进一步丰富环境保护的理论体系。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路径。理论是行动的指南。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指明了方向,丰富了内涵。我们既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治理污染的经验教训,又要结合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改革创新,发挥体制和制度优势,尽量缩短污染治理进程,努力改善环境质量,造福全体人民。
探索环境保护新路必须用新的理念进一步深化对环境问题的认识,用新的视野把握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机遇,用新的实践推动环保事业取得更大成效,用新的体制保障环保事业持续推进,用新的思路指导当前谋划未来,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社会发展,使经济社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损害降低到最小程度,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多赢。
探索环境保护新路的根本要求是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脱离环境保护搞经济发展是“竭泽而渔”,离开经济发展抓环境保护是“缘木求鱼”。如果竭泽而渔,最后必然是什么鱼也没有了。必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方针,利用好环境保护对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倒逼机制,把调整优化结构、强化创新驱动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探索环境保护新路的着眼点是加快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导向,从单纯防治一次污染物向既防治一次污染物又防治二次污染物转变,从单独控制个别污染物向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转变,统筹协调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质量改善的关系。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迫切需要提高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当前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很大差距,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环境治理体系不完善、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高是深层次原因。以提高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重点,尽快把环保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养、工作本领都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环境管理战略转型才有可靠的基础和保障。
二是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为龙头,形成有力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体系。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武器。《环境保护法》是环境领域内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理念、制度、保障措施等方面都有重大突破和创新。在创新理念方面,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列入立法目的,提出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和保护优先的基本原则,明确要求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在完善制度方面,要求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制定经济政策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建立跨区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实行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注重运用市场手段和经济政策,明确提出了财政、税收、价格、生态补偿、环境保护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重污染企业退出激励机制,以及作为绿色信贷基础的企业环保诚信制度。在多元共治方面,不仅强化了政府环境责任,还新增专章规定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赋予公民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明确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范围。在强化执法方面,首次明确了“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授予环保部门许多新的监管权力。这既是权利,更是义务、责任和担当。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出台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要广泛宣传。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讲座、发表文章、编写书籍及宣传图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新规定新要求,大力增强社会各界的环境法治意识。
要组织培训轮训。协调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组织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组织开展对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培训轮训,熟悉并掌握新制度新措施,全面提升相关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加强对企业单位及其负责人培训,提高企业单位环保守法自觉性。
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专项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全面推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环境标准建设。及时总结新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相关执法解释、指导意见及配套措施,确保实施工作有序进行。
要做好实施基础工作。研究制定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新措施的执法规范。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制定完善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具体规定,将政府责任落到实处。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司法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做好公益诉讼、行政拘留、环境刑事案件办理等工作的协调和衔接。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做好行政追责的有关工作,明确环保部门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和形式,确保环保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三是以深化生态环保体制改革为契机,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组织制度体系。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保障。生态环保体制改革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是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的有力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快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的必然要求,其主攻方向和着力点是建立和完善严格的污染防治监管体制、生态保护监管体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制、环境影响评价体制、环境执法体制、环境监测预警体制。
深化生态环保体制改革,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从宏观战略层面切入,从再生产全过程着手,从形成山顶到海洋、天上到地下的所有污染物严格监管制度和一体化污染防治管理模式着力,主动遵循、准确把握生态环境特点和规律,维护生态环境的系统性、多样性和可持续性,增强生态环境监管的统一性和有效性。对于方向明确又立即可行的,要加快推进;对于认识还不深入,但又必须推进的,要加强调查研究,大胆探索,有的要先行试点;对涉及面广、基础又很薄弱,需要中央决策的,要加快研究提出改革思路。
通过体制创新,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所有污染物,以及点源(矿山等)、面源(农业等)、固定源(工厂等)、移动源(车、船、飞机等)等所有污染源,大气、土壤、地表水、地下水、海洋等所有污染介质,实行统一监管。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切实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执行国家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纠正其执行不到位,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的不当干预行为。
改革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环境保护部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和各专题工作班子方案已经明确,要加快节奏,加大力度,确保今年十项改革重点任务全部落地。这十项任务包括:一是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二是及时公布环境信息,健全举报制度;三是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四是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五是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六是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七是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八是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国家公园体制;九是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国家环境资产核算方法体系研究;十是发展环保市场,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其中,提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方案,是块硬骨头,要集中力量,善借外脑,拿出高质量、有见地、能落地的方案,下半年尽快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
四是以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抓手,构建改善环境质量的工作体系。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是各级政府应当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面对艰巨复杂的生态环境问题,我们既要从容淡定、科学理性,又要敢于担当、有所作为,既要打好攻坚战,也要打好持久战,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用铁规铁腕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优先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实际行动逐步改善环境质量。
继续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雾霾频发的特大城市和区域为重点,以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治理为突破口,做好源解析这个基础,抓住产业结构、能源效率、尾气排放和扬尘等关键环节,健全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新机制,实行区域联防联控,在大气污染防治上下大力、出真招、见实效。
强化水污染防治。编制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抓“两头”、带“中间”,在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等水质较好水体稳定达标、水质不退化的同时,集中力量把劣V类水体治好,尤其是消灭一批影响群众多、公众关注高的城镇黑臭水体,带动一般水体污染防治。推进重点流域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综合防控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抓好土壤污染治理。编制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监督管理,切断各类污染源;深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实施土壤修复工程,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加强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监管,维护人居环境健康。深化以奖促治政策,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用好环境执法和信息公开两个手段。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做到“三不”、“三直”,即“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保持执法检查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环境质量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等方面的环境信息,主动向社会通报环境状况、重要政策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应急处置信息,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这四大体系,也是我们向污染宣战的行动指南、有力武器、组织保障和重大举措。向污染宣战,反映了党的意志、国家的意志、人民的意志。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向污染宣战内在一致,两者统一于建设美丽中国、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的伟大实践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必须向污染宣战;向污染宣战,破解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环境瓶颈制约,会有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构建好这四梁八柱,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新格局,环保部门使命光荣,责无旁贷,要做到驰而不息、持之以恒、干有所成。
三、深入总结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效和经验,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加以推进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力抓手,是实践环保为民惠民的生动体现,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充分肯定,得到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响应,也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真心欢迎。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高度重视生态省建设的重要论断和指示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省、浙江省工作期间,就启动了生态省建设。李克强总理在辽宁省工作期间启动了辽宁生态省建设,张高丽副总理在天津工作时启动了天津生态市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省工作期间,明确提出建设生态省的战略构想,强调任何形式的开发利用都要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进行,使八闽大地更加山清水秀,使经济社会在资源的永续利用中良性发展。在浙江省工作期间多次指出,建设生态省是一个全局性、长远性、战略性的重大决策,直接关系到浙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关系到浙江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关系到浙江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环境、建设生态省,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功德无量的大事;发挥生态优势、建设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2006年到湖州南太湖调研时进一步指出,既要保护生态,也要发展经济,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强调南太湖开发治理要以生态保护为前提,构建浙江省生态屏障。
2003年,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建设生态省决定,制定实施《浙江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成立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任组长、省长任常务副组长,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工作机制,为生态省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建立严格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每年下达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书,开展中期评估与专项督查,年底进行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实绩和领导干部任用与奖惩的重要依据。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制定《浙江生态文明建设评价体系(试行)》,对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全面量化评价,落实各级领导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完善相关的工作机制,着力构建组织协调、指导服务、督办、考核激励、全民参与、宣传教育等六大推进机制,强化跟踪督查和示范引领,深入探索并丰富生态省建设实现形式与内容。
十多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生态立省方略,一张蓝图抓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功成不必在我任期”,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省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二)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打下了坚实基础
1995年,环保部门启动实施生态建设示范区。2000年以来,环保部门以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工业园区等6个层级建设为主要内容,构建工作体系、制定量化指标、出台管理规程,积极推进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目前,全国有16个省正在开展生态省建设,1000多个县、市、区在开展生态市、县建设。从全国来看,已形成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梯次推进格局。东部沿海地区自北向南,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全面展开,辽宁、山东、江苏、浙江和福建连成一片;中部稳步推进,安徽、河南、湖南、湖北等省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正在大力实施;西部地区四川、陕西、贵州等省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开局良好,形势喜人。
经过各地多年积极探索,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形成了不少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成果,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浙江省从2004年开始,持续开展“811生态环保专项行动”,强力推进重点流域区域、行业企业污染整治,对铅蓄电池、电镀、印染、化工、制革、造纸等六大行业进行重点整治,实施腾笼换鸟、转型升级,成效明显。辽宁省启动环境保护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十大专项工程,通过严格环境准入,促进铁合金、焦化、电石等行业提标升级。山西省抓住进行资源型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机遇,大力促进经济转型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九大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势头强劲。
二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江苏省率先在全国制定出台省级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划出15种类型生态红线区域,出台补偿政策和管控制度。天津市出台《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明确红线区内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建设活动,黄线区内从事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经市政府审查同意。福建省对河口湿地、沿海红树林采取重点保护,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5.95%,始终保持全国第一。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格局,形成以宁东、石嘴山为主的重点开发区,以沿黄经济带为主的优化开发区,以大六盘生态系统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的限制开发区,以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等为主的禁止开发区。内蒙古、江西、湖北、广西等四省(区)正积极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试点工作。在国土空间开发中,要高度注意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沿江开发中的环境问题,把好环境关口。
三是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天津市自2008年开始,连续实施两轮生态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清新空气、清水河道、清洁村庄、清洁社区、绿化美化“四清”行动,不断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海南省强化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加强海域、海岛、海岸生态整治修复,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江西省划定源头保护区,建立激励机制,制定考核办法,推进“五河一湖”和东江源头保护,确保鄱阳湖“一湖清水”。四川省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由2000年40.3%上升到70.5%,涌现了双流、浦江、大邑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先进典型。
四是推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贵州省正在制订《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将为生态文明建设及示范创建提供有力法律法规保障。河北省对全省七大水系201个断面实施跨界断面水质责任目标考核,并与财政转移支付挂钩。天津市调整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资源环境指标权重,充分发挥考核考评正能量作用。湖北省创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制定全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评价标准。河南省推进生态市、生态县创建制度化,半数省辖市正在编制生态市建设规划,全省45%的县已启动并开展生态县建设。安徽省强化生态文明制度和机制的顶层设计,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细胞工程。
各地开展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的实践,归纳起来,主要有四条经验:一是坚持党政主导、环保牵头、社会参与,系统构建示范创建的推进机制。二是坚持环境优先、绿色发展,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共赢作为示范创建的鲜明导向。三是坚持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四是坚持工程带动、严格考核,确保示范创建具体化、责任化、时限化。
(三)中央批准更名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2013年6月,中央批准将“生态建设示范区”正式更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这是中央对环保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生态建设示范区”为平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成效的充分肯定,也是对进一步发挥环境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主阵地作用的殷切希望。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相对生态建设示范区而言,是全面深化和提标升级,实现了质的提升与超越。在认识理念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立足于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新高度,来审视解决资源环境问题,强调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在基本内涵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新要求为目标,在价值取向、建设目标、基本原则、实现途径和保障举措等方面,更全面、系统和深入。在建设内容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强调在区域内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和生态化“五化”同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系统建立安全的生态空间、发达的生态经济、良好的生态环境、适度的生态生活、完善的生态制度和先进的生态文化等六大体系。在方式方法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大都以地方党委政府为主导,环保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不仅借助必要的行政手段,更强调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法规引导推动。
中央批准更名后,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出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试行)》,设定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等五方面28项指标,各项工作在积极有序推进。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特定区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支撑不充分。对分区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研究不够,分类管理有待加强。二是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不足。生态补偿机制尚不健全,“以奖代补”、生态环保项目和资金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倾斜等激励机制尚未到位。三是对地方的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有详细的指标体系以及明确的申报、评估和考核要求。各地对指标内涵、考核要求理解有差异,在具体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四是工作开展尚不平衡。从地域分布上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的,大多在沿海和东部地区,西部地区较少;从工作力度来看,一些地区形成了扎实推进、上下联动、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也有一些地区的工作进展缓慢。此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考核周期较长,从启动到最终命名往往要五六年甚至更长时间,与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工作周期衔接性不强,影响了部分地区积极性、主动性。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解决。
(四)全力做好新阶段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
发展无止境,生态文明建设也无止境。要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切实做到想抓、能抓、真抓、善抓。现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总体上结束了阶段性的试点示范,进入了在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全面推进、拓展提升、深化固化的新阶段。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积极作为,以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为统领,充分发挥地方首创精神,积极探索符合国情省情又有地域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新途径新模式,着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空间格局、经济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使越来越多的美丽城市乡村成为创建示范样本。当前,要集中力量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生态省建设。生态省是推动省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区和样本,工作重点在市县、在基层,必须继续把它抓紧抓好,争取早出成效,出好成果。希望浙江、福建、江苏、辽宁、天津等16个正开展生态省建设的省(区、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要求,发挥生态文明建设领跑者作用,进一步明确创建目标任务,丰富创建内涵,拓宽创建领域,加快形成示范创建有效构架。
二是尽快实现提档升级。这次会议宣布对通过验收的37个生态市、县(区),直接命名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市、县)”。对此前已命名的生态市、县(区),要抓紧复核后,按此更名。环境保护部将尽快明确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等条件较好、实力较强的地区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标准的时间表。各省、自治区也要对所辖市、县做出相应的明确要求。要抓紧修改完善相关指标体系、标准和管理规程,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三是加强跨部门协作配合。应该说,一些开展生态省、市、县建设的地区开了个好头,提供了样板。比如,浙江省率先成立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并由环保部门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事务。这个模式行之有效,后来很多省(区、市)都学习采用。我们要努力构建上下左右、横向纵向协同联动的创建格局,形成推进示范区创建的强大合力。
四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我们将面对越来越多理论与实践挑战。比如,“五位一体”如何落实到位?“四个融入”怎样全面实现?“五化”并举怎样确保?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怎么来构建?产业的生态化和法律的生态化怎么来推进?环保产业发展如何推进,第三方治理和服务模式如何构建等等。要借助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这个平台,对这些问题加以研究和探索。其中有些问题不是短期所能解决的,需要长期面对,进行反复研究、实践、总结和深化。环保部门要走在前列,精心组织,主动参与,提高推动引领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
五是切实强化“细胞工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通过强化“细胞工程”,开展各种活动和行动,让生态文明建设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厂,鼓励更多公众参与。及时宣传推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做法、成效和经验,营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适时启动重点行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作,推动节能减排,促进清洁生产,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行为自我约束机制。抓紧研究制定行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模式、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建立一批重点行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
同志们,“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改革创新的勇气,以抓铁有痕的干劲,以持之以恒的精神,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聚焦突出问题,全面开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新局面,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早日享有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