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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事故应急响应能力再提升

来源:中国环境网 作者: 时间:2014.05.06

  中国环境报记者霍桃5月5日深圳报道 《核电集团公司间核事故应急相互救援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暨中国广核集团核电厂核事故应急救援队组建成立挂牌仪式今日在深圳举行。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李干杰出席活动,并在第三次核电集团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座谈会上讲话。
  李干杰表示,此次协议签署和队伍挂牌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加强核安全工作指示精神的重要行动,是福岛核事故后核安全改进的重要内容,是核电厂核事故应急响应能力再提升的重要标志,表明核电集团应急救援工作进入了实质性的力量组建和实施阶段,也标志着国内五大涉核企业集团在核事故应急领域共筑纵深防御底线,开始形成应对严重核事故的整体合力。
  李干杰指出,日本福岛核事故教训深刻,核应急工作面临着不少新考验、新任务、新课题。这就需要我们认清新形势,掌握核与辐射安全的基本规律,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根本方针,培育注重细节的核安全文化,建立一套安全质量保证体系,贯彻纵深防御要求,确保我国核设施运行安全。
  李干杰说,核电集团核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实施中,可采取“两步走”战略:第一步先依托运行核电基地和核电厂现有应急资源组建集团层面的应急救援力量、救援队伍,建立救援机制,尽快形成实战应对能力;“第二步走”是在“第一步走”的基础上,组建相对独立的救援中心,形成“点面结合、覆盖全国、快速有效、要素齐备、功能齐全”的核电厂应急救援机制。目前来看,核电集团核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作自2012年启动至今,进展较为顺利,“第一步走”正扎实推进,取得了重大进展;“第二步走”要加强顶层设计,遵循统筹规划、专兼结合、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抓紧做好后续工作。
  李干杰希望有关部门、企业注意落实新要求,聚焦实现核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两个现代化目标,有的放矢做好核应急工作。特别是通过统一应急思想、明确应急目标、健全应急体系、提升应急能力、加强应急准备、重视公众沟通、严格监督检查等办法,把核应急管理工作全面纳入核安全监管轨道,助推我国核应急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据了解,此次中核、中广核、中电投、国家核电、华能五大集团共同签署的框架协议遵循就近、通用、对等、互利、可持续、信息共享、统一指挥等主要原则,基本实现了全国范围内核电厂核事故应急能力共建和应急资源共享的目标,极大提高了跨核电集团核电厂之间相互支援行动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现阶段将分别依托秦山、大亚湾核电基地组建核事故应急场内救援队伍,可快速赶赴事故核电厂,实现事故工况缓解与控制、厂房关键设备抢修与恢复、堆芯诊断与评价、应急关键岗位替换与补充等救援功能,并落实相互救援机制,实现救援设备通用。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有关部门及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负责同志,国务院应急办、国家核应急办、国家核能源局等相关单位约5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