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信合杯”大通县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04.15
为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提高我县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全力推动“美丽大通”建设。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信合杯”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具体评选表彰方案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的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为主要内容,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群众推荐和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和文明新事,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学习、宣传和争做道德模范和民族团结模范的热潮,为全面建设“繁荣、和谐、生态、宜居”新大通,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营造文明道德风尚与和谐社会环境。
二、评选表彰时间
从2014年4月10开始至6月底结束。之后转入学习宣传和基层巡讲阶段。
三、奖项设立
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当前社会生活实际,本届评选表彰活动将评选出“助人为乐模范”、“民族团结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道德模范各2名,共10名。在评选出的大通县道德模范中,事迹特别突出、能够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的将被推荐为省市举办的相关活动候选人物。
四、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面向全县广大公民,不分年龄、性别、职业、户籍,凡在大通工作学习生活一年以上,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民族团结、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公民均具备入选“信合杯”大通县第二届道德模范的资格。每个公民在同一届评选中只能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候选人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民族团结模范:认真学习和模范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各族人民,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中表现优异。在援弱救助、扶贫济困、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等现实重大活动中能够发扬各民族团结、互助、友爱精神,工作积极,表现突出。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突出的工作业绩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病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协助、患难与共。
四、评选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4月10日至4月20日)4月中旬,召开协办单位协调会。下发正式文件通知,新华网、人民网青海频道、西宁晚报社及《大通宣传》杂志、县电视台、电台、县人民政府网向全社会发布消息,公布“信合杯”大通县第二届道德模范的评选标准、推荐办法和截止时间,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此次活动。
县级主要媒体要紧密配合推荐工作,开辟专题、专栏,对近年来涌现的道德建设先进典型集中进行宣传,充分展现我县道德建设的成效和各类典型人物的风采,使他们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深入人心,发动更多的群众积极参与道德模范评选投票活动。
(二)组织推荐阶段。(4月21日至5月10日)采取集体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集体推荐。根据评选条件,各乡镇推荐村民、社区群众和本单位涌现出来的道德先进人物、各部门(系统)可以推荐本行业本系统基层单位涌现出来的道德先进人物,并将推荐表和3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书面、电子版和本人小2寸照片4张)报县文明办。二是群众推荐。广大市民可以参照已公布的评选标准,将“我身边的道德模范”事迹材料或线索,通过写信推荐方式投寄和发往评委会办公室。事迹材料应注明被推荐人的姓名、单位、主要事迹、推荐类别、联系方式、获奖情况等。收信地址为县文明办(县委办公大楼一楼103室),邮编810100。推荐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20日。
(三)评审阶段。(5月11日至5月20日)在各乡镇、各部门集体推荐和群众推荐的基础上,县评委会办公室将依据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同时广泛征求县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候选人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征求工商、税务、环保部门的意见),5月20日前,评选办公室确定20—25名候选人,提交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并撰写推荐理由,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确定出大通县第二届“信合杯”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15—20名。
(四)公众投票阶段。(5月21日至5月底)新华网、人民网青海频道、西宁晚报、大通宣传、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对确定的15—20名正式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照片、简历、荣誉及事迹简介),并在5月31日前,对正式候选人先进事迹进行系列宣传和采访报道。各乡镇各单位组织动员干部群众通过学习候选人先进事迹,选出自己心目中的10名典型人物。从公示之日起至6月20日截止(以邮戳日期为准)接受公众投票,主要采用票面填涂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新华网、人民网青海频道、西宁晚报、县政府网站公示刊登选票和设立专题网页。
(五)命名表彰阶段。(6月1日至6月底)评选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计票,将结果提交给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大通县第二届“信合杯”道德模范人物。6月底前召开颁奖典礼,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向荣获“信合杯”大通县第二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章,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颁奖典礼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负责策划,具体承办。
(六)宣传学习阶段。(7月1日至12月底)县文明办组织新当选的道德模范巡讲团,赴各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村)开展巡讲活动,不断提升道德模范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见贤思齐、崇尚先进”的良好氛围。
五、活动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严密组织,认真实施。此次评选活动由县文明委主办,县文明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广电局承办,新华网、人民网青海频道、西宁晚报社、大通县信用合作联社、大通县政府网站协办,并成立“信合杯”大通县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评委会。评委会成员如下:
评委会主任:孙桂萍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文明委主任
副 主 任:王智忠 县文明办主任
李禄业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唐永范 县妇联主席
王治邦 团县委书记
陈 平 县总工会第一副主席
兰国栋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张娟娟 县广电局副局长
王 涛 县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王智忠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核参评资格、评审确定正式候选人。工作人员从宣传部、文明办抽调。
2.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推荐条件认真把好推荐选拔关,积极做好推荐上报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广泛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发动群众参与,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促进公民道德实践,提升公民道德水平。
3.各乡镇、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大本地典型宣传力度,在宣传栏、信息发布栏、学习专栏、板报橱窗张贴相关公示,各学校召开主题班会,利用校园广播等形式,扩大评选活动影响,在社会上形成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运用典型力量,促进全县城乡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曹成秀
联系电话:2722772
大通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4年4月10日
附件
“信合杯”大通县第二届道德模范推荐表
姓名
性 别
民族
免冠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本人电话
推荐单位电话
工作单位或住址
推荐类别
主
要
简
历
(主要填工作职位变动) 主
要
荣
誉
(县级以上的表彰,由高到低最多填4项) 事
迹
简
介
(此处限400字以内,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后,以此为基本材料由媒体公示)
单位
推荐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评选
领导
小组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此表所填写内容必须打印。
2、此表不作被推荐人事迹简介使用,请另报先进事迹材料。
3、推荐类别填写助人为乐、民族团结、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其中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