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倡导兴起,呼唤公众参与制度化回应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时间:2013.09.18
千呼万唤,循循善诱。
2011年10月,在我国中东部地区经历了雾霾侵扰之后,环保组织、公众自发的测空气活动在全国各大城市兴起。
达尔问自然求知社创办人冯永峰通过微博向网友募资购买PM2.5检测仪,动员更多城市的环保组织和公众加入。最终,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南京、武汉、广州、温州、深圳、长沙等近20个城市开展了此项活动。
自然之友副总干事常成在《中国可持续发展回顾与思考(1992~2011)》中评价道,由于“抓住了结合点,达尔问自然求知社成为2011年最有影响力的公众参与事件——‘空气PM2.5监测及公布’的重要推手”。这是一起NGO成功介入公共倡导的典型案例。
近年来,NGO在传统的“与政府建构良好关系和沟通渠道”之外,从“权利视角”出发,以公共施压和适度挑战为手段,以媒体以及新媒体等技术手段为传播工具的公共倡导理念和行动,也形成越来越清晰的一个趋向。
在公共倡导的过程中,虽然NGO受到多方因素的制约,倡导的最终目的还要落脚到推动公众参与的制度化建设层面上来,如何实现这一目标,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在边缘中发育成长
在现行社会架构中,国内NGO呈现出强服务、弱倡导的状态
基于现行的社会环境和各种影响因素,NGO的主流趋势是与政府和市场合作,高效、透明、专业、创新地提供社会服务。而在倡导方面,NGO中部分出现了脱离社区、无法有效回应社会诉求的问题,部分为边缘群体提供服务的NGO名义上是公众和弱势人群的利益代表,实际上无法在真正意义上代表民意,出现了边缘化的危机。
这种危机来自NGO 自身的组织定位等各方面的局限。尽管很多组织都定位为联系政府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的朋友、伙伴、参谋、助手、补充,但是NGO普遍采用项目制,从人力资源、工作计划、工作成果等方面在项目框架中进行,也相应抑制了部分社会功能的发育,弱化了倡导功能。
随着社会空间的扩大、新媒体的兴起以及近年来民间组织整体力量的不断壮大,NGO内部也出现了重视倡导功能与价值,将自身使命定位在以倡导为策略推动政府决策以及企业行为改变、提升公众意识,并形成NGO合作组织和网络。
在近年来的部分公众事件中,这些组织和网络成为公民权益倡导的核心参与者和推动者,通过公共倡导“高调”地介入和推进一些社会议程。虽然这些行动看起来还有些“边缘”,不是当前民间组织发展的主流,但是值得重视。
建立支持性网络
结成NGO联盟,围绕公共议题直接、公开地进行公共倡导
倡导支持性网络,主要以公共倡导为策略手法,强调权利倡导话语,推动NGO在特定议题上提升倡导意识和倡导能力。其活动无论是围绕特定议题针对权力者(拥有权力的政府以及拥有资源的市场)的倡导,还是提升公众意识,都带有指向性更为明确的权利倡导特征,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强调公民的知情权、参与决策权等。
在环境保护领域,出现了专门监测企业的NGO联盟。它们围绕空气污染、水污染防治、垃圾分类减量以及焚烧、绿色信贷等议题进行公共倡导。其中,绿色选择联盟开发了供应链管理的方法论,通过成员组织的专业分工协作,成规模地而非以个案形式推动污染行业转变。
在目前多元化的公民社会发展生态下,民间组织的倡导功能也在快速培育发展,形成与服务功能齐头并进的势头。
尽管不少机构将倡导作为工作的一个部分,但之前很少有机构明确将公共倡导作为机构的价值理念。近年来,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公益领域带有“倡导”或“公共倡导”“标签”的发声组织数量有所增加,对现实议题的介入更为直接、公开,出现了一些专门定位于倡导、以倡导为核心价值并常常运用公共影响力推进议题的NGO。
在NGO的公共倡导中,不同组织的联合已成为一种较为常见的策略。但NGO的联合也分不同的层次,只有通过专业化分工,避免同质化,才能有深入的合作,才能获得更大的合作空间。不同的NGO倡导网络,都在探索如何深化合作,扩大倡导的实效性。多家环保组织联合发起的绿色选择联盟在这方面进行了自己的尝试。
实施差异化倡导策略
充分考虑地区、动员渠道等差异
公共倡导在中国的兴起,既与近年来环境和社会冲突加剧,公民权利意识觉醒和行动力加强有关,也与互联网作为新技术手段提供新的表达空间等有关。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自下而上的公共倡导的兴起,也与对话渠道仍然有限、难以满足公众高涨的利益表达需求,以及NGO专业倡导能力有限等因素相关。在这样的环境下,由于客观上缺乏制度化的表达机制,公众或者NGO在倡导和权利表达过程中更多地依靠公众化的行为施加社会压力,与政府和企业形成非制度化互动。
例如,以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为首的绿色选择联盟通过供应链管理,推动污染企业改变,在进行“线下”的消费者社会动员方面,主要针对大学生社团进行动员;而在“线上”的新媒体和网络平台上的动员,则采用了全面的公众动员方式。
在某些地区,强调与政府合作,通过发展项目的实际操作去争取政府的认同,推动基层公共参与的空间,仍然是重要的影响政府决策的“传统”倡导方式。
NGO使用何种倡导策略,要视具体议题发生的领域和地区、公共倡导所需的组织程度与专业程度,NGO在不同的公共倡导领域扮演了从核心力量到支持者到旁观者的角色。
值得注意的是,个体行动和组织行动在议题与诉求以及定位和空间上可能存在很大差异,因此两者的结合还需要注意策略。
NGO倡导水平专业化
专业有效的组织介入更有利于倡导行动的分工、决策
专业有效的组织介入更有利于倡导行动的分工、决策和完善对参与者的激励与约束制度,同时便于倡导行动接受外部资源并与其他社会力量产生联动。
缺乏NGO常态化参与的公共倡导缺乏可持续性,难以推动倡导目标的落地与推动体制、社会变革。
此外,如何在转型社会中让各利益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合法、有序、畅通地进行表达,形成社会各阶层利益表达的平衡机制,是政府必须面对的议题。
与NGO的共同之处在于,政府正在建立一种机制,去平衡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和需求,平衡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及社会安定的需求。
政府应从对服务类民间组织的开放,逐步过渡到确认NGO、公众独立倡导的价值,为NGO的有序倡导提供制度化的渠道。
在当前的发展现实中,民间组织的倡导功能发育和发展,仍然受到限制,NGO的公共倡导很大一部分是针对公众意识的提升。而公共倡导的最终目标是要在公众意识提升的基础上,与政府或企业进行制度性对话,并促成其政策或行为改变。因此,公共倡导最终还要落脚到推动公众参与的制度化建设层面上来。
公众参与促进了公共倡导的兴起,同时呼唤来自NGO和政府的回应。
面对翘首以待的NGO和公众,政府如能创新公众参与机制、为常态化公共倡导行动提供支持性环境,将更能了解和理解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观点,以多元利益群体的参与,促进社会利益平衡、社会资源公平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