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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生态优势 建设美丽湖州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时间:2013.09.16

  近年来,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并结合湖州市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工作决策和举措。湖州市环保局在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的正确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这一目标,始终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强化污染治理、维护环境权益、建设生态文明”这一思路不动摇,积极探索具有湖州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路子,初步实现了经济发展比较快、生态保持比较好、城乡发展比较协调、生态文明全省领先的新局面。在湖州市生产总值从2006年的760.89亿元提高到2012年的1661.97亿元、财政总收入翻一番多的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能够保持稳定改善。生态省建设工作年度考核连续4年获得优秀,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位居全省前列。


  抓生态建设展示傲人成绩


  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的实施意见,率先编制完成《湖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并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率先开展生态文明试点单位创建。2008年,安吉县被列为全国第一批生态文明试点县,2009年,湖州市被确定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2011年,又被列为全国第三批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2012年,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现场会在安吉县召开,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对湖州市和安吉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湖州市的生态示范创建持续走在全省前列,其中,安吉县成为国家级生态县,长兴县、德清县通过了国家生态县现场验收,吴兴区建成省级生态区并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区,南浔区正在全力创建省级生态区;全市累计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42个、国家级生态村两个,2012年,顺利通过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现场复核。


  抓总量减排结合全市之力


  以市减排办名义给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信件形式通报县区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在全省率先实施减排指标县区差别化管理,明确各县区减排目标和任务。在全市上下强势推进下,突出工程减排、强化标本兼治、总量调控,依法监管,充分发挥部门合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两项减排指标任务超额完成,“十二五”这两年来,面对减排指标增加、潜力变小的严峻形势,湖州市通过年初明确县区、部门减排任务,年中及时分析预警、把握推进节奏,2011~2012年,两年减排任务均全面完成,截至2012年底,全市COD、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指标分别完成“十二五”总任务的65.4%、36%、60.3%和36.3%。


  抓服务监管力保环境安全


  通过加强“准入引导、监管倒逼、服务助推”,优化经济发展,推进转型升级。以“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浙商回归”及领导联系项目为服务重点,持续开展“服务项目到现场”活动,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跟踪服务,切实为基层企业依法解决环保问题,确保留住“大好高”项目。


  同时,结合全省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对全市铅蓄电池、电镀、印染、造纸、制革、化工六大行业落后产能开展专项整治,目前,铅蓄电池行业、电镀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全面完成,其他四大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正有序扎实推进中,已确定全市243家企业拟关停76家、拟提升161家、拟入园6家,落后产能的淘汰将有助于产业提升,能有效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严格执行“6+X”重点项目联审制度,从严控制“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2012年,57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被劝退或不予受理,在保障环境安全的同时推动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湖州市环保局已连续几年获得市重点建设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优秀服务奖。


  抓污染整治维护健康生活


  全面推进清洁空气、清洁水源、清洁土壤行动,扎实做好大气复合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金属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在清洁空气行动方面,理清全市大气污染现状,制定方案计划,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整治,有序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面完成全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建成3个大气复合立体污染监测站,并在全省率先公布PM2.5监测结果,实现网上实时查询。


  目前,正全力推进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十大工程的实施。在清洁水源方面,全面实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制度,落实水环境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并保持稳定,全市入太湖河流断面水质连续5年全部保持Ⅲ类水标准,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在清洁土壤行动方面,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区长兴县铅排放量与2007年相比削减52.74%,提前完成“十二五”削减目标。


  抓执法监管建设防控体系


  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天网”系列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建立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通过强化污染源监管、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全力排查环境安全隐患、着力化解环境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环境安全稳定。2006~2012年,依法取缔、关闭环境违法企业1042家,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2916起,罚款约1.25亿元,个案平均处罚金额从2006年的2.99万元/件上升到2012年的4.38万元/件;信访处理率和结案率均达100%,满意率达95%以上,信访维稳力度不断加大;强化环境应急处置,开展应急演练,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全面构建应急防控体系。


  抓机制完善加强违法监督


  健全完善考评机制,将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县区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每年下发县区、部门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年底逐项进行考核并进行结果通报。实行环保重大事故“一票否决制”、“生态危害官员问责制”,生态考核结果与政绩考核、项目审批、保证金挂钩。完善环保经济政策,2008年在市本级试点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2011年7月,实现全市全覆盖,截至目前,共有688家企业实施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排污权有偿使用金额已达1.596亿元(其中市本级8915.67万元)。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制定实施环境工程单位信用评价、上市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披露、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第三方总量核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绿色信贷等制度,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性监测结果县区政府通报制、环境违法企业公开道歉承诺制、媒体通报制等制度,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制约和监督。


  抓能力强化提高软硬实力


  坚持一手抓基础设施、强装备、提升硬实力,一手抓队伍、强素质、提升软实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方面,“十一五”以来,建成11个空气自动站和6个水质自动站,率先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率先在全省建成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全市累计建成46座污水处理厂,率先在全省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在省内第一个建立市级工业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率先实现辖内所有医疗固废收集全覆盖;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3座;投资建成日处理能力5000吨的藻水分离站。加强环保机构队伍建设方面,2007年以来,新增行政、事业编制59名,新增派出机构3个、事业单位3个,干部录用、选拔和队伍管理严格规范,队伍建设大步推进。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方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双服务”、“进村入企”大走访、结对共建帮扶、党员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建立健全服务基层和群众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切实提高全系统政风行风水平。


  抓宣传引导构建宣教格局


  抓住“六·五”世界环境日、“6·30”浙江生态日等重大环境宣传节点,开展民间环保公益使者评选、生态文明草根艺术团、“环保在您身边”志愿者服务等各类活动,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同时借助各级部门、群团组织、学校的力量,开展万名志愿者参与四边三化集中行动、十百千万保护太湖志愿服务、优秀环境教育校本课程评比等活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各类绿色细胞创建活动,着力构建宣教工作大格局。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强化舆论引导,已连续10年出版《湖州日报》人与环境专刊,连续5年举办杭湖嘉绍环保行大型联合采访活动,连续4年在湖州电视台5大频道滚动播出生态环保公益广告,着力营造生态环保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接下来,湖州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国家、省级生态市创建、“四边三化”行动、主要污染物减排、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四大行业”整治提升、矿山环保专项整治、重金属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保护、绿色创建、“阳光环保”行动等年度十大重点工作,以创建生态市为契机,以更大力度推进生态市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美丽湖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