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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划三条“红线” 最严格管理水资源

来源:中国环保网 作者: 时间:2013.05.31

  到2015年,深圳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要100%达标。鲁力 摄

  控制用水总量 提升用水效率 遏制污水排放

  2015年用水总量19亿立方米,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到2015年,深圳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15立方米以内,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昨日发布的市政府公报透露了深圳加快建设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划出三条“红线”,分别就控制用水总量、提升用水效率、遏制污水排放进行量化考核。

  近年来,与深圳经济保持10%的年增长速率形成对比的是,深圳万元工业增加值的水耗、能耗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注入,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让深圳保持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平衡。根据刚刚发布的关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未来深圳将推出一套水资源管理的“组合拳”,在完成国家试点任务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改善水之环境,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根据实施意见,到2015年,深圳水资源的管理目标要达到广东省的指标要求。即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9亿立方米以内(包括工业、农业及生活用水),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0.1亿立方米以内,工业和生活用水量控制在17.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15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0立方米以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2%以上,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跨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省考核要求。

  为完成目标任务,实施意见从三个方面划出管控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深圳市水务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市发改委负责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等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市规划国土委、财政委、经贸委、人居环境委均将参与水资源管理并进行相应考核。

  红线一:用水总量控制

  水资源论证不通过

  建设项目不能上马

  根据意见,深圳将以广东省确定的全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各区(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现状、用水效率、产业结构和未来发展需求,完成深圳市用水总量分配方案,确定各区(新区)用水总量。水务局将以用水总量分配指标为控制参数,作为今后取水许可审批等水资源管理的依据。

  同时,深圳将强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未开展水资源论证或水资源论证未通过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取用水,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未依法开展水资源论证的规划和建设项目,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建设部门将不会进行审批。另外,深圳将加强取水许可管理,不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将不被接受;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域,水务局将暂停审批新增取水项目。

  未来两年,深圳将进一步完善水源供水网络体系,加快建立“三纵四横”的水资源网络体系,有效提高水源调配能力和应急备用水源储备能力,使全市水源应急保障能力提高到3个月左右。为保护地下水资源,意见规定,在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水库等地表水能够供水的区域,不得新建地下水取水工程,不得新增地下水取水指标。在地表水、公共供水管网供水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地区,除作为应急备用水源外,已有地下水取水工程全部限期关闭。

  红线二:用水效率控制

  公共建筑设施

  不节水将淘汰

  意见指出,为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深圳将探索建立自来水水价动态调整机制,力求水价状况客观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对超用水定额标准和超计划用水的单位实行累进加价制度,征收加价水费;对取用水单位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严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全过程的管理。大型工程的建设项目,往往是用水集中的地方,为管住重点,深圳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三同时”制度,强化用水过程的监控管理。

  近期,深圳还将加快节水技术和节水器具推广,公布有关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建立市场准入制度,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施及产品,推动节水器具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同时,深圳将加快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

  在水资源的重复利用规划中,意见提出,深圳将编制全市海水利用规划,以及南山、光明、坪山、龙华、前海、横岗等片区再生水供水管网详细规划。启动再生水利用示范区建设,推广以低冲击开发为特色的雨洪利用,建成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等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在发挥市场作用方面,深圳将出台优惠政策,鼓励节水减污,建立节水激励机制,促进节水事业和节水产业发展。

  红线三:入河排污控制

  完善突发性

  水污染应急机制

  除了控制用水总量和效率,实施意见还为解决水污染问题划出了红线。未来一段时期,深圳将完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体系,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登记监管。严格按照水功能区划和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质目标要求,确定入河排污总量指标,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同期,深圳将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全面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加快完成一级水源保护区隔离围网工程建设,并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体系。

  意见指出,深圳将以水源地为单元,制定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预警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应对水污染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确保第一时间处置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水功能区的突发性污染事故。另外,深圳将编制应急备用水源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开展备用水源地建设。(记者/杨磊)

新闻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