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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执法难在哪儿?

来源:中国环境网 作者: 时间:2013.05.27

李晓琴
  近年来,我国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取得了一系列进展,但基层环保部门的执法能力仍令人担忧,导致当前我国环境执法能力呈倒金字塔结构。
  近日,笔者走访部分基层环保部门,倾听基层环境执法人员的声音。
  解决强制执行难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吧,有些环境法律,由于缺乏相对应的具体实施细则,对我们基层执法人员来说,简直就是聋子的耳朵、瞎子的眼睛。”一位基层环境工作者说。
  “目前基层环保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往往遇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过长和行为罚的强制执行难落实等问题。”一位执法者说,环境法律强制手段不够,也是基层环保执法者遇到的一个难题。
  《环境保护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诉讼时效和复议时效都是15日,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环保部门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在《环境保护法》之后出台的《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至少为60日,同时还规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据此,环保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就由原来的15日变为60日。
  “在这60日内,原本该关停的企业,无视环境处罚决定,依然我行我素,环保部门却无法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其违法排污。作为一名环境执法者,非常痛心。”一位执法者说。

  “今后出台新的环境法律、法规,应及时调整配套程序,使这些法律条款能够得到有效施行。同时明确法院执行部门在收到强制执行申请后采取强制手段的时限要求,尽可能缩短强制执行的时间。”多位基层执法人员发出这样的呼声。
  还有一些基层执法者反映,有的环境法律术语定义模糊,适用条款较粗;有些法规严重滞后,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最好能真正细化到具体的违法行为,有量化的条款,便于执法人员参照。”
  加强一线执法力量和能力建设
  “去年我基本上就是忙到大年三十,连家里祭祖都没有参加。”在江苏省某化工园区,一位基层环保局负责人告诉记者,环境执法任务艰巨,一线力量需要加强,“我们基层执法人员精力严重透支,一个星期三班倒,24小时值班,非常疲劳。”

  “执法人员是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其素质和工作水平直接影响执法效果。执法人员的监察业务素质需要提高。”一线环境执法人员对于自身的不足也没有回避,他们建议:“我们可以参照安监部门的做法,由专家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近年来,虽然各级环保部门自行开展了一些业务知识培训,但整个环保系统却没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培训机制。
  在采访中,有被采访者建议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环保业务知识的培训。
  还有执法者建议,对已经加入环境执法队伍的人员要保证一两年参加一次轮训。通过轮训进一步加深其对环境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的理解,掌握更多的执法技能,切实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树立良好形象打下坚实的基础。
  还有人建议,我国大专院校应开办专门的环境监察专业。
  “一个优秀的环境执法监察人员,应该是一个综合性人才。只有提高一线监察人员的监察水平和监察能力,才能真正加强基层环境执法监管力量。”有执法人员建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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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晓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