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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事惹事就得有本事扛事

来源:中国环境网 作者: 时间:2013.05.24

◆巴松狼王


  网上热议温州河水污染有几天了。上午看到网友的一条微博,让笔者实在按捺不住发点议论的冲动。微博是这样写的:“在温州民警污水河救人,上岸后出现眼睛痒、皮肤刺痛等症状,网友喊环保局长看望。相对于邀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此番建议更温和,更可操作。环保局长去或者不去,都不影响这个建议的轰动意义。于情于理,环保局长都应该去看望这位可敬的民警,不仅自己去,而且要请市长市委书记一起去。”笔者转发并评论:“应该请市委书记、市长和流域所有污染排放企业老板一同去,有本事惹事就得有本事扛事。我不是调侃,不知耻何以为荣?让你去慰问不是下污水河,难道不应该吗?”


  其实要说的话在这两条微博里大都表达了,想想这真是有微博的好处,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十分简明扼要地说明自己的观点。事情原本就是这样的,水污染因其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还因为如不及时有效控制不仅会影响现在,还会给子孙后代带来难以想象的恶果,吃祖宗饭断子孙路的事是无论如何不能干的。因为水污染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广泛关注,这一定会成为继空气污染之后人们关注的另一个焦点。而且人们必须知道,由于大气环境和水环境的特点不同,消除水污染的负面影响也许更难一些,时间也会更长一些。


  要求看望民警,显然比建议下河游泳更理性更合情合理。大家明知道,污染了的河水不能游泳,要求谁下河游泳,不过就是一种讥讽,意在批评你没有管好本来可以游泳的河水。但要求看望就不同了,它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民警奋不顾身下河救人理应褒奖,没有遭水淹,却遭了水“染”,慰问他救人慰问他受害,都是必要性极强的事。抓住这个机会跟公众说两句负责任的愧疚的话更是应该的了。污染虽然不是环保部门造成的,监管也非一家之力,但污染非一日之“功”,受污染之苦的老百姓招谁惹谁了?凡有监管之责的确实难辞其咎。这样看来,问责环保部门,冤也不冤。前些天笔者在转发一条微博时写了这样的一句话:“建设美丽中国成了当代环保人的雪耻之路。其实正是当今环保人所处境地及复杂心情的一种表述。当然环保人也不都一样,有干了事的,也有一直在一边看着的……”


  笔者支持网友微博的观点。水污染的责任到底是谁的?直接责任者肯定是肇事企业。在经济发展大潮里,有些弄潮儿,正合了马克思说的,只要有300%以上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绞首的危险。我们发展快了,脑袋发育有点赶不上手。在一些不知公德为何物的暴发户眼里,把钱当成了命;在一些追逐政绩的人眼里,把GDP当成了命……他们惹的事,当然应该扛事。


  至于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环境问题环保部门首当其冲,每一部环保法规里都是这样写的。环保部门一是要组织污染防治,二是宣传动员公众。“一不做,二不说”,百分百是要挨板子的,区别只是什么时候谁打你。而污染最大的责任当然是决策者,一个城市、一个地区怎么发展,最大的决策、组织、执行、操作权,无疑是书记和市长们,环境越来越成为保持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你把平安的重要基础保成了这样,你不该有点儿行动吗?再说哪个官不是你任的,他们的活干成这样,你没有用人不当、用人失察之责吗?抓紧看望并有个像样的说法,其实是个明智之举。你也从此就有了批评、改正的主动权。


  党的十八大关于中国梦、美丽中国、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发展的提法和论述,是何等的振奋人心!每一个中国人都盼着,但不能等着。要一招一式地争取,不练天理不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