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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谈判为何那么艰难?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时间:2013.01.13

图为多哈气候大会与会代表们在交流。

   新闻眼


  多哈气候大会通过一揽子决议


  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刚刚闭幕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8次缔约方会议和《京都议定书》第8次缔约方会议,通过了一揽子决议。除美国和俄罗斯表示不满外,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认为,这一结果虽不完美但可接受,支持大会做出的决定。那么,联合国气候大会走过了怎样的历程?达成了哪些重要谈判成果?谈判有何分歧?本期应知关注这些问题。


  国际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是1992年5月在联合国纽约总部通过的,同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期间正式开放签署。《公约》的最终目标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


  《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公约》于1994年3月生效,奠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


  《公约》缔约方作出了许多旨在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承诺,并要求每个缔约方都必须定期提交专项报告,其内容必须包含该缔约方的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同时说明为实施《公约》所执行的计划及具体措施。


  《公约》由序言及26条正文组成。它指出,历史上和目前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最大部分源自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排放仍相对较低,因此应对气候变化应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根据这个原则,发达国家应率先采取措施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有关资金和技术;而发展中国家在得到发达国家技术和资金支持下,应采取措施减缓或适应气候变化。


  自1995年以来,《公约》缔约方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知识堂


  《京都议定书》4问


  1、何谓《京都议定书》?

 

    《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是一份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协议,于1997年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3次会议上通过,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协议的达成是国际社会为抑制全球气候变暖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


  2、它对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要求有何不同?


  《京都议定书》遵循《公约》制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要求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大户的发达国家采取具体措施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而发展中国家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限控义务。


  3、它设定了哪些减排目标?

 

    它规定从2008年~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化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


  4、它建立了什么合作机制?

 

    《京都议定书》建立了旨在减排的3个灵活合作机制--国际排放贸易机制、联合履行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这些机制允许发达国家通过碳交易市场等灵活完成减排任务,而发展中国家可以获得相关技术和资金。

  答疑解惑


  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有何分歧?                      

    

    百科全书


  什么是温室气体?


  根据《中国大百科全书(环境科学)》,温室气体是指大气中能吸收地表发射的热辐射,对地表有遮挡作用的气体。哪一种气体是重要的温室气体,取决于它们在大气中的浓度以及它们吸收红外辐射的强度。温室气体中最重要的当属水气,但是水气在大气中含量的变化与人类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直接受人类活动影响的主要温室气体有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氯氟烃(氟利昂)和臭氧。


  二氧化碳:是由于人类活动使其大气浓度正在增加的最为重要的气体。由于氯氟烃含量较小,臭氧分布不均且难以定量化地表达它的效应,所以如果暂不考虑这两种气体的作用,二氧化碳的增加对增强温室效应的贡献大约是70%,甲烷大约是23%,而氧化亚氮则为7%左右。


  甲烷:又称沼气,在大气中的浓度较二氧化碳低,主要天然源来自湿地,它的其他来源都直接或间接地与人类有关。


  氧化亚氮:是另一种微量温室气体,它在大气中的浓度大约是0.3ppm,年增加率为0.2%左右。


  氯氟烃:完全是一种人造物质,它在大气中的浓度很低,但却有相当重要的温室效应。


  除了上述几种直接导致温室效应的气体之外,大气中还有一些气体,通过对温室气体的化学作用而间接影响增温的幅度。目前所知的有一氧化碳、氧化氮。此外,大气中的粒子起着把太阳短波辐射散射回外部空间的作用。

  大事记


  ●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诞生


  1992年6月,首届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会议期间提交各国签署。


  ●1997年:《京都议定书》通过


  经过多次谈判,1997年底在日本京都通过了《京都议定书》,规定了第一承诺期(2008~2012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量化减排指标。


  ●2005年:《京都议定书》二期谈判启动


  在发展中国家推动下,2005年底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的《公约》第11次缔约方大会暨《议定书》生效后的第1次缔约方会议上,正式启动了2012年后的《议定书》二期减排谈判,并建立了《议定书》二期谈判工作组。


  ●2007年:“巴厘岛路线图”通过


  2007年12月,《公约》第13次缔约方大会在巴厘岛举行,大会最终通过“巴厘岛路线图”,各方同意根据《公约》规定,共同开展长期合作,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就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转让等主要方面进行谈判,在2009年底达成一揽子协议,并启动“双轨制”谈判。


  ●2009年:哥本哈根未达成共识


  2009年底,100多个国家首脑聚集到丹麦哥本哈根参加《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由于各方在减排目标、“三可”问题(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长期目标、资金等问题上分歧较大,没能就《议定书》二期减排和“巴厘岛路线图”中的主要方面达成一揽子协议。


  ●2010年:坎昆会议


  2010年底,《公约》第16次缔约方大会在墨西哥坎昆召开。尽管会议未能完成“巴厘岛路线图”的谈判,但关于技术转让、资金和能力建设等发展中国家关心问题的谈判,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


  ●2012年:多哈气候大会大会

 

    通过了《议定书》修正案,还通过了有关长期气候资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长期合作工作组成果、德班平台以及损失损害补偿机制等方面的多项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