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浙苏皖全力应对“海葵”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时间:2012.08.09
8月8日,在浙江省温岭市松门镇81省道林石线路段,供电工人加紧抢修受损电路。
孙金标摄(新华社发)
本报北京8月8日电 (记者陈仁泽)从国家防总获悉:8月8日16时,第11号台风“海葵”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境内,最大风力降至11级,预计将于今夜深入安徽省东南部地区。受“海葵”及其降雨影响,7日至8日,沪、浙、苏、皖等地局部地区降暴雨到大暴雨,浙江省13条河流发生超警以上洪水,杭嘉湖区杭嘉平运河、甬江支流古林江、西槽河和姚江发生超保证水位的洪水。
国家防总和受“海葵”影响的有关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全力应对“海葵”带来的不利影响,浙江省防指启动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要求有关地市采取停工、停课、停市、停运等措施;上海市各类群体性户外活动一律停止,各公园、旅游景点、游乐场所一律闭园,各类暑托班、培训班等一律停课,黄浦江、苏州河等水上旅游一律停止,计划中的旅游日程一律调整,各类户外建设工地一律停工,各类船只一律停运进港;江苏、安徽两省防指分别启动了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并派出多个工作组赴防台风一线指导防台风工作。沪浙苏皖四省(市)共计紧急转移安置210万人,组织6.9万艘渔船回港避风。国家防总工作组仍在四省(市)一线指导防台风工作。
目前,各地均无人员伤亡的报告。据初步统计,截至8月8日8时,“海葵”造成浙江省202.4万人受灾,倒塌房屋1530间,农作物受灾91.85千公顷,停产企业13619家,详细灾情正在统计核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