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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非物质文化遗产大放异彩

来源: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 作者: 时间:2012.08.08

《小河淌水》——这首源自弥渡的民歌在历史的洪流中浪沙淘尽始见金,绽放出璀璨光芒,在国内外广为传播,被誉为《东方小夜曲》。大型花灯剧《山村医生》让观众耳目一新,获全省新剧目展演二等奖,编创、导演、演员等分别获得个人一、二、三等奖。花灯小戏《水的儿子》获得全省庆祝建党90周年文艺汇演优秀组织奖、创作二等奖、表演二等奖……近年来,弥渡县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让弥渡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发展,在中华文明大花园中放出异彩。
        弥渡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文化资源、广泛的文化基础和响亮的文化品牌。近年来,弥渡县通过深度挖掘弥渡文化资源,大力推报州级、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008年,“弥渡花灯”成功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010年,以《小河淌水》为代表的“弥渡民歌”成为弥渡县又一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挖掘和推报各级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弥渡县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农民文化需求,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打下坚实基础。2011年,建设了弥城、苴力、寅街等乡镇文化站,为红岩、牛街等乡镇文化站配备办公设备和文化活动器材,新建4个乡镇灯光球场、33个行政村篮球场、6个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1个省级文化惠民示范村,修缮1个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建和改造60个村组文化活动场所,新建44个农家书屋。组建100多支农村花灯文艺队,发放108套文化活动音响器材。
        同时,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从娃娃开始抓落实的原则,由文化、教育等多部门共同落实,先后编辑出版了弥渡县花灯民歌进校园乡土教材、花灯健身操光盘等普及传承教材在全县中小学中进行推广使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通过大批量下派群文辅导员到乡镇、到农村开展花灯歌舞培训及开展广场文化活动,巩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群众基础,在基层、农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及。
        此外,实施《文艺作品奖励办法》,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投身文艺创作,多出优秀文艺作品,让弥渡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中发展。自2012年起,对在县级以上文艺刊物和新闻媒体上发表与转发的文艺作品,入选参展和参赛获奖的优秀文艺作品,入选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文艺作品(含音像作品),一件给予20元至3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文艺工作者不断推陈出新,创作一批花灯新剧目,参与省、州重大文艺活动演出频频获奖。除《山村医生》、《水的儿子》获奖外,弥渡县在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展演中,共获得1个铜奖、2个编导奖、1个最佳音乐奖、1个组织奖。在云南省首届《闹花灯》灯谜大赛中,弥渡代表队表演的花灯歌舞《崴起花灯颂党恩》、《打寿星》、《喜上眉梢》等获得6个创作、表演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