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不能一股脑产业化
来源: 作者: 时间:2012.08.03
在农耕社会,皮影戏曾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一种艺术形式。在北京被称作“纸窗影”,在湖南叫“影子戏”,福建叫“皮猴戏”,黄河流域一般叫“驴皮影”,各地称呼不同,唱腔也有异。
如今,人们的文化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网络、影视等新的传播方式都在挤压传统艺术的生存空间。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也使得民间团体与民间艺术在加速瓦解。
同时,年轻人大多不愿意继承和学习老一辈的技艺。曾经我在山东杨家埠考察年画时,在老艺人家里看到一位日本女孩在学习,却很少看见当地的年轻人学。与欧洲和日本相比,我们的年轻人对传统文化缺乏认识、热爱和传承的自觉。
此外,我还有另一种担心,那就是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倾向。毕竟,产业的主要目的是盈利。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就会伤害了艺术的原真性。例如皮影戏,它有两种艺术成分,一是戏剧一是美术,构成独特,价值很高。如果太追求产业效益,很可能偏重好卖钱的皮影,丢弃了演出,这样作为非遗的皮影实际上就消失了。还有,我在陕西发现一些皮影用机器来压制,虽然产量大、销量高,但传统手工技艺会很快消失。
我认为对待文化遗产,有几条原则不能改变:一是经典作品不能丢,可以发展新的内容和题材,但要保留传统代表作;二是地域性不能改变,保护文化遗产,主要就是为了保护文化的多样性;第三是手工性,也就是人的成分不能丢,因为艺术是人用心灵和双手创造、用生命情感表达;机器制作的东西没有生命感,唱戏不能用电子音乐和录音取代。
有些传统艺术如皮影、木版年画,我赞成帮助它们进入现代市场,但不能一股脑儿地都进行产业化。帮助它进入市场,是为了更好地保存其艺术本身及其精华,而不是一味地获取商业利益而伤害艺术的本质。
当传统艺术进入市场,学者应该进行跟踪调查。在日本,每一项非遗周边都有一群学者在跟踪研究与帮助,但我们的许多非遗项目都是艺人们自己在市场中乱闯。我们的民间文化已经遇到了困难,文化学者应该主动走下去,承担起时代使命。
另外,政府应该拥有文化自觉去支持和帮助民间艺人,文化遗产的第一保护人应该是政府。但许多地方政府,往往对跟政绩挂不上钩的事不感兴趣。一些非遗的保护基金也落不到艺人手上,国家支持非遗和传承人的经费,常常被用于建造华而不实的所谓非遗博物馆、演示中心和文化生态园,成了政绩工程。现在,我们有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政府是非遗法的执行者,应该承担起责任,对文化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