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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之星”政策独缺空气能引争议

来源:中新网 作者: 时间:2012.08.02

空气能能效标准仍待出台 业内建议完善能效评价体系

  近日,工信部决定开展“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符合条件的洗衣机、热水器、平板电视、空调、冰箱都将享受鼓励政策,上述产品范围与此前公布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基本相同,唯独“不含空气源热泵热水器”,即俗称的“空气能热水器”。业内分析,空气能热水器因为能效标准暂未出台引致其缺席“能效之星”,但有厂家认为国内现行的能效评价体系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工信部在官方网站上披露,开展为期两年的“能效之星”评价工作,目的是为了促进高效节能家电产品的推广和应用。“能效之星”采取企业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和政府采信的方式,授予“能效之星”产品称号并允许使用“能效之星”标志。

  记者从评价产品范围分类表中发现,洗衣机、热水器、平板电视、空调、冰箱均需达到1级能效,而达到1级能效只是基本要求,各类产品的具体评价细则中明确了每类产品能效指标在1级能效基础上再升高一个级别可获得加分,加上在环保、质量、经济性、舒适性、普及率方面的加分,即为产品的最后得分。

 工信部指出,按产品类别综合评分排名前5位的产品列入《“能效之星”产品目录》,并进行网上公示(10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产品以公告形式发布,允许使用“能效之星”标志。

  工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制定“能效之星”产品在政府采购、企业大宗采购和日常消费中的鼓励政策,促进“能效之星”产品的市场推广。

  在“能效之星”政策出炉前,从今年6月1日开始,中央财政安排265亿元用于支持扩大节能家电等产品消费,全面启动推广符合节能标准的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和热水器节能产品的政策补贴。

  政策前瞻

  空气能能效标准近期有望出炉

  作为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中享受补贴额度最高的“明星产品”(最高可享600元补贴),空气能热水器却因能效标准不完善缺席“能效之星”。

  中国节能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宋忠奎对本报记者表示,“能效之星”的评价工作是以产品的能效标准作为依据进行判断,空气能因为在能效标准方面的欠缺暂时缺席这一政策。他认为,随着能效标准的完善,空气能纳入“能效之星”还是很有希望的。

  记者了解到,目前同益、美的、格力等企业正在起草空气能热水器的能效标准年内可望完成,随后将进入审批程序。

  工信部也称,将根据“能效之星”产品评价情况和产品能效标准建设情况,逐步扩大“能效之星”产品评价范围。

  即使如此,业内仍有不同的看法。广东同益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唐壁奎对本报记者指出,“燃气热水器的效率最多只能达到100%,但空气能热水器最低的门槛就是340%,应该参照欧洲在这方面的做法,将所有热水器都纳入到统一的标准进行衡量。”

  不过,宋忠奎透露,空气能热水器行业正在争取纳入可再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