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打响南水北调治污及建设攻坚战 确保水质达标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时间:2012.07.31
图为山东省滕州市微山湖湿地美景。 中国环境报记者 季英德 摄
中国环境报记者 季英德
一望无际的东平湖碧波荡漾,岸边湿地芦苇郁郁葱葱,水鸟欢鸣来回飞舞,野鸭飞快掠过水面。
山东省委常委、副省长孙伟与山东省副省长贾万志乘船进入东平湖察看水质。环境监测人员提取了水样,孙伟、贾万志接过来仔细察看,听到化学需氧量浓度在20mg/L左右,两位省领导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全省环保工作和生态山东建设的重中之重,做出了确保水质按期达标的庄严承诺。调水沿线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攻坚克难,沿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02~2011年的9年间,调水沿线在GDP年均增长18.2%的背景下,22个断面水质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浓度年均改善12.7%和21.2%。
按照上述两个考核指标评价,山东省南水北调输水干线上的9个监测点,2011年已基本达到地表Ⅲ类水质标准。曾绝迹多年的小银鱼、毛刀鱼、鳜鱼等对水质要求较高的鱼类又在南四湖重现。
一升一降的背后,凸显的是“治、用、保”并举的科学治污体系。
截至今年5月底,治污方案确定的324个项目中,已完成主体工程的占99.4%。20个支流断面中已有17个达到规划要求。1~5月,沿线22个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浓度同比分别改善了8%和14.2%。
菏泽市把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指挥长的指挥部,13位市委常委分包八县二区,将环保指标完成情况与县区工作政绩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济宁市把“生态立市、提升绿色竞争力”作为基本方略,全面开展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先后完成211个工业点源深度治理项目,淘汰255家企业落后产能,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居全省前列。
泰安市始终把水污染防治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大力实施碧水行动计划。
■如何做好“治”的环节?
在稻屯洼人工湿地,树木葱茏,花开烂漫,一步一景,这里已成为东平县婚纱照拍摄的首选地。
东平县环保局长孙玉河对记者说,稻屯洼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是治污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东平湖调水水质长期稳定达标和周边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屏障,废水处理能力达5万立方米/日。
污水处理在“治、用、保”体系中,属于“治”的环节。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截至今年5月底,沿线共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83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337万立方米/日。建成运行城市垃圾处理厂42座,形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4万吨/日。
中水截蓄导用工程是保障调水水质的重要措施之一。“21个项目全部完工,均达到了设计功能要求,通过截蓄导用联合调度,每年可消化中水2.06亿吨,削减化学需氧量近5万吨、氨氮3000多吨。”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孙义福告诉记者。
枣庄市对全市所有河流实施全流域、全过程、全方位的立体治理,7条主要河流全部达到调水水质要求,河流野生动植物减少趋势得到遏制,鱼类由河流水质最差时的5种恢复到现在的37种。
“‘污染治理、循环利用、生态保护’系统推进的流域治理体系,是山东省在多年流域治污实践中总结出的一条成功经验,可以实现污染治理、再生水循环利用、生态修复和保护的有机结合。目前,调水沿线已建成人工湿地13.7万亩,修复自然湿地14.8万亩,桃花水母等珍稀物种再现南四湖。”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告诉记者。
在先后考察了11个调水工程建设和治污现场,察看了东平湖、南四湖水质状况和湖区渔业污染防控情况后,孙伟在南水北调东线治污及建设工作现场会上指出,南水北调治污工作已经进入冲刺和攻坚阶段,时间越来越紧,难度越来越大,压力越来越多,要落实治污责任,加强环境安全建设,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水质如期达标。
贾万志在会上强调,要围绕“年底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明年底如期通水”的目标,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狠抓工程进度,继续做好征迁、治污、运行管理等各项工作,全力以赴打好工程建设攻坚战,全面完成今年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
山东省要求,严格落实南水北调治污责任,切实解决城市污水直排环境和航运、渔业养殖、农业和农村污染等问题。自7月起,对超标断面责任地区涉水建设项目实行“区域限批”,对责任地区政府负责人实施约谈。今年底仍未达标的断面,对责任地区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定期通报水环境形势,加强调水沿线水质监测,掌握水质变化趋势,及时发现问题,分清行政辖区治污责任。将污水直排环境问题作为今年省政府环保专项行动重点,督促调水沿线在全省率先解决污水直排问题。将不达标断面列为重点监察内容,加强汇水污染源监管。强化环境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持严查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解决影响水质改善的突出问题。
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督促重点风险企业完善应急事故池、排污口拦截闸、应急拦截坝等应急设施,确保事故状态下,超标废水控制在厂区内。将水利闸坝纳入环境应急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下,超标废水控制在支流,不进入输水干线。督促沿线各市完善环境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实兵演练,提高环境应急快速反应能力。